【刘志庚判多少年】广东省刘志庚最新动态

2017-11-01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2月4日下午,刘志庚即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晚间10时,消息在中央纪委官网公布.东莞"扫黄风暴"整整两年后,这位深耕东莞七年的前市委书记,终未

2月4日下午,刘志庚即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晚间10时,消息在中央纪委官网公布。东莞“扫黄风暴”整整两年后,这位深耕东莞七年的前市委书记,终未能逃脱“裁决”,成为十八大以来继万庆良、朱明国后广东第三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针对其人及其家属经商敛财的举报,彼时甚嚣尘上,几乎满城皆知。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6年12月,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2016年2月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6年2月26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免去刘志庚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2016年4月18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志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等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志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庚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立案侦查

2016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庚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刘志庚落马消息公开后,国内多家媒体报道指称,其为东莞色情产业的“保护伞”。如财新网报道,知情人士透露说:在巡视组收到的举报材料中,刘志庚被指是东莞色情产业的“保护伞”。2014年2月,东莞掀起举国瞩目的“扫黄”运动,即与有关部门从外围着手调查刘志庚在东莞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关。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2014年东莞“扫黄风暴”行动后,人称“太子辉”的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被控组织卖淫罪,身陷囹圄。一位接近刘志庚的人士告诉记者,刘志庚在东莞时不敢得罪梁耀辉,私下以“哥”相称。

据东莞本地媒体报道,2009年11月,刘志庚曾要求公安部门“严打”“黄赌”,针对充当“保护伞”的干部“查出一个严惩一个”。不过随后不久又强调“扫黄不能矫枉过正”,要求“各镇把握好度……不要扫荡式每家都去查”。

“东莞有今天,刘志庚功不可没。”这是刘志庚离开东莞时一位广东省领导对他的评语。自称在东莞工作多年的谷成业曾在网上实名举报刘志庚家族在东莞等地的营商关系,包括刘的老婆操控东莞娱乐场所消防许可证、妹妹及妹夫拥广东亿兆恒基集团、胞兄倾力打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实业集团、堂弟进军文化产业、外甥女婿经营东莞贵族王朝夜总会等。

根据举报信,谷成业是东莞新世纪佰金翰的法人。此后由于种种原因,东莞新世纪佰金翰后改名为贵族王朝,由刘志庚家族亲属经营。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6年2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