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奇特的连体人【图】
震惊世界 全球最恐怖变异人大盘点
连体人极为少见,对连体人的研究也往往停留在医学层面,很少有人从法律层面关注连体人,各国也没有对连体人的专门立法,连体人的刑罚适用问题更是无人问津。虽然生理状况决定了连体人犯罪的可能性极低,也难见连体人犯罪的案例,但并不排除其犯罪的可能性。由于特殊的生理状况,对连体人的定罪量刑以及适用刑罚存在很大难度,这涉及到生命权、自由权等诸多问题。对连体人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促进刑法理论的发展。连体人共用一个身体,具有两个相互独立的思维意识,简单一点说,连体人是具有一个身体,两个脑袋的“人”。
关于连体人的法律人格问题,有四种学说:非人说、一人说、二人说、混合人说。根据杨立新和张莉在《论连体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权利冲突协调》一文中指出“对连体人法律人格基本定位的标准,必须综合‘人’的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的基本特性,即判断连体人法律人格的基本要素是:(1)健全的人脑;(2)独立的意志;(3)能够充当一定的社会角色。因此,当连体人的个体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时候,应当由连体人的各个个体独立享有法律人格”因此,当连体人的个体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时候,应当由连体人的各个个体独立享有法律人格”。
非人说
对连体人的关注始于16世纪末,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的文学、法律、医学和宗教问题中,连体兄弟成为一个常见的主题。那时候,连体人不具有“人”的资格。他们往往被尊为神或被贬为怪物。如连体兄弟昌和恩在出生时,没有一个接生婆敢接触他们,因为害怕被诅咒。国王听到这个消息后,命令将她们处死。他们的母亲偷偷将他们藏起来,他们才得以生存。但是,他们长期以来被当成怪物,在马戏团里供人取乐。“连体人不是人”的观点还可以从希腊和古罗马神话中看出。如神蹇纳思有两张脸,一张年轻,一张老;森陶尔斯是人马结合体,被一对有四只脚的寄生双胞胎所驾御。不仅如此,就连当时的医学界也认定连体双胞胎的诞生是违背天意和自然秩序的,是厄运和上帝惩罚的预兆。 16世纪,法国外科医生阿蒙布诺依斯。帕尔致力于研究连体双胞胎的成因,他认为:连体双胞胎的形成是由于上帝发怒,恶魔的魔法,上帝想显示自己的力量,妊娠妇女看见过的东西显示在胎儿身上,等等。这些早期的理论影响医学科学长达两个多世纪。 “非人说”的反动性是明显的,即使是连体人,他(或她)也是人,否定连体人的法律人格是当时科技和宗教落后的表现。
美双头连体双胞胎姐妹将登电视真人秀
美18岁连体姐妹渴望结婚生子
美国孪生姐妹阿比盖尔·亨塞尔和布列塔妮·亨塞尔是一对举世罕见的“双头连体”双胞胎:她们共有2个头,但却“共享”2只胳膊、2条腿和1个肝脏、1条大肠、1条小肠、1个膀胱、1个子宫和1个阴道。日前,她们共同庆祝了18岁生日,并由此成为迄今世界上最年长的连体双胞胎。
1人控制1半身体
阿比盖尔和布列塔妮于1990年3月7日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当姐妹俩出生时,医生认为她们连1天都不可能活下去。
她们共有2个头和2根在骨盆处融合的脊柱,但却只有一个身体。在这个身体内却有2颗心脏、3个半肺、3个肾脏和2个胃。对于姐妹2人来说,如何控制她们的四肢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据悉,她们每人都只能控制位于其身体一侧的肢体,但对于另一半肢体毫无感觉。
一起游泳开汽车
姐妹俩目前在一所私立学校读书,正在准备申请上大学。她们平时和当护士的母亲和当木匠的父亲以及弟弟和妹妹一同居住。
18年来,阿比盖尔和布列塔妮仿佛一个团队般完美合作。当布列塔妮患肺炎无法吃药时,没病的阿比盖尔就主动帮她吃药。姐妹俩还经常帮另一半赶跑停在对方胳膊上的苍蝇,或者彼此挠痒痒。
她们不仅学会了骑自行车、游泳、打篮球,还参加过学校的垒球和排球队比赛。她们还能用各自的手合作弹奏钢琴,在电脑上写电子邮件。16岁生日那天,2人甚至还考取了驾照。开车时,她们每人拿出一只手控制方向盘,阿比盖尔负责踩油门和换档,布列塔妮负责打车灯。
个性截然不同
当姐妹俩去电影院时,必须购买2张票。姐妹俩虽然“形影不离”,可是个性却截然相异,喜欢不同衣服。为了达成妥协,她们决定轮流作主。她们的上衣有2个独立的领口,衣服两边的颜色也因各自喜好而不同,穿的裤子则是一条腿一个款式,甚至有时连鞋子2人也一样穿一只。
如果1人做了错事,父母总是会小心地只批评她们中犯错误的那一半。在学校,姐妹俩每人都有各自擅长的科目。而考试时,老师只好让她们同时做2套不同的试卷。由于姐妹俩各自吃饭、睡觉乃至上厕所的欲望也都“完全独立”。因此往往是另一个人正肚饿想吃饭时,另一人却急着如厕。
想恋爱结婚生子
由于姐妹2人只有一套生殖器官,因此当她们进入成年之后,生活将面临更大考验。目前姐妹俩仍开心地和同龄男孩们交往,并曾探讨过将来生育孩子的可能性。父亲迈克也相信,将来姐妹俩能找到如意郎君,甚至结婚生子。
数年前,医生曾提议对姐妹俩进行分离手术,但却遭到家人反对。因为即便手术100%安全,姐妹俩在分体之后仍将留下严重残疾。亨塞尔姐妹称,她们只要活着就绝不会分离,并渴望将来能够结婚生子。小朗
一人说
在16世纪末及17世纪初关于连体人的分析中,总是将一个只有一个脑袋和两个身体或一个身体两个脑袋的人看成是王国的形象或是分为两个宗教共同体的基督教的形象。因而,当一个接受了洗礼,而另一个在人们可以对他施洗之前就死了的情况下,教士往往认为另一个之所以死,是因为他是异教徒。因此,法国就有了这样的景象,连体人中的一个人因洗礼而得到拯救,另一个往往被罚入地狱和堕落。 这种现象表明,对连体人只承认为一个人,连体人的法律人格是一个。
二人说
到了19世纪,随着医学界对连体双胞胎成因的进一步探索,人们逐渐明白了连体双胞胎形成的真正原因,是由于将要形成两个双胞胎的胚胎细胞忽然半路停止分裂,这些未完全分裂的受精卵继续发育形成的。连体双胞胎非“神”,非“怪物”,而是“人”。但连体双胞胎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F.E.康基亚米拉在他的《神圣胚胎学概论或论教师、医生和其他人对母腹中婴儿的永恒拯救的义务》中提到:人们不断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了给一个畸形进行洗礼,什么时候才能够认为他有一个理性的灵魂呢?”“在什么情况下他只有一个灵魂,或者有两个灵魂,以使人们应当只进行一次洗礼或两次?当一个有两个身体或有两个脑袋的畸胎出生的时候,是应当给他洗一次礼,还是两次呢?是应当认为他有一个孩子,还是应当认为他有两个孩子呢?”他提出这个问题之后,进一步认为,对于连体人法律人格判断的标准在于身体和四肢:“如果一个畸胎有两个身体,即使是合在一起的,如果每个身体都有各自分开的四肢……,就应当分别进行两次洗礼,因为肯定有两个人和两个灵魂;在畸胎压缩得更加紧密的情况下,人们只能有一种复数的表达方式:”我给你们洗礼‘。“ 很显然,依这种判断标准,如果连体人共用一个身体和四肢,就会被认定为一个人。而连体人分别具有不同的身体和四肢,则被认定为两个人。且不论这种判断标准是否正确,但仅就不同的情况确定连体人的法律人格,符合某种标准就应当认定为两个人格的意见,是非常正确的。
混合人说
但也有理论认为,连体人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是一种“混合人”。连体的形态就如性别一样,是与生俱来、无须改变的,正如在这个世界上作为男性和作为女性同样快乐生活一样,连体人和独体人也一样享受生活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