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ver streetstyle
街头风格,不是我不喜欢,是真的有那么一点厌倦了,厌倦了无休无止的街拍。时至今日streetstyle已经不再是一些有空有钱的人们在自己的世界里玩的小游戏了,它已经非常主流。是一种新的传达方式吧,将优雅的、PUNK的、随意的,都用街头的形式表达出来,然后统统叫街头风格。世界各地的街拍网站火的一塌糊涂,各种零售商或者品牌都找来街拍的牛人为他们拍广告。Lane Crawford就找来了Tommy Ton,而拍是主题就是街头,充满了街拍的风格,而DKNY Jeans则要用大名鼎鼎的Scott Schuman。现在face hunter和the Sartorialist 都已经被和谐掉了,除了拍桌子骂娘以外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街头风格,在我粗浅的理解里,应该就是日常的装束,非常方便舒适的。或者就是一种极致的mix,比如穿着夸张华丽的晚装,顶着深邃无比的烟熏眼,走在凌晨中国某一个小镇的早市上。现在街拍这么红火是因为时尚真正进入了每一个人的生活里吧,即使买不起高品质的衣服,只要穿得好,依然可以称为时尚的。每天还是会去看那么街拍的图片,当然非常的美,感觉也很对很合时宜,但我们发明一个新的词语吧,街拍啊街头风格啊,真得让我烦了。
这个暑假我去看了在HongKong Heritage Museum的The Golden Age of COUTURE,展出的内容是从1944-1947伦敦和巴黎高级时装的黄金10年里各位大师的作品。那是和当下最流行的streetstyle相去甚远的风格,一切都是优雅的,极致的优雅和一种如何攻都不破的架势。我觉得各个时代对优雅的定位应该还是一样的,但对什么样的态度是吸引人的却又很大差别。今天有无数的人喜欢Lady Gaga,虽然我们也喜欢奥黛丽赫本。所以一切都变得很分裂,平衡变得非常得重要,于是街头似乎就成了最佳的平衡地点。
今天的streetstyle也许在很长一段时间还依然深深影响时尚界,影响我这些说已经厌倦了的人。但有 一天终会过去,那what's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