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需照片证明活着领高龄补贴 揭相应办理程序
9月25日上午,家住大学东路22号建行家属院的王老太给华商报打电话,说出自己憋了一肚子的委屈。
“70岁的老人每个月有50元的高龄补贴,我每次去办手续都要受一次打击,”王老太说,9月初,街办在小区门口贴通知,让小区年过七旬的老人去社区复审。
“复审要带身份证,如果当事人腿脚不方便,家人还需带着老人持当天或当月报纸的照片去复审,我觉得这种做法特别不好,老人年龄越来越大,每年做这么一次。都让人心里特别不舒服,我要证明我活着,是多么残忍。为什么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在节假日期间去看望慰问下老人等方式,只要能知道老人还活着就好了。”
“之前确实存在老人已去世了,家属还在冒领补贴的情况,目前,我们和殡葬等机构还没联网,如果不用这样的方式,没办法完成复审工作,现在基本上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完成。”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负责老龄工作的杨女士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像现在这样,拍一张照片是最简单可行的方式,“现在牵扯到很多小区拆迁或搬家,如果不是当事人或其家人到社区办理,我们即使入户走访,要找到老人都很难。”
“确实有老人来办复审时,对这种方式提出过异议,我们也向上级单位反映过,原来是一个季度复审一次,现在为了方便老人,从去年开始一年复审一次,放在每年九、十月份,老人带身份证来登记或者让家人带照片过来都可以,如果实在有些老人腿脚也不方便或者子女不在跟前,我们会逐一打电话或上门办理。”
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
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大连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 元---200元之间。
办理流程:
1、文件依据:闽人险[1996]6号、闽财事[1996]140号。
2、报送材料:退休批文。
3、办理程序:
(1)享受对象: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所需条件);
(2)原所在单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干办理审批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公司按月发放。
4、办理时限: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