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滨江金融街”募资首日 43位市民成为“合伙人”
温都讯 “这是我第二次来购买‘幸福股份’了,看中的就是它的收益率高。”昨天上午,市民林女士来到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购买当天开放认购的“温州滨江金融街”募资项目。
被称为“幸福股份第二期”的“温州滨江金融街增资扩股”项目首期募资金额为10亿元,认购期限初定3个月。个人投资起点最低1万元,年收益率最高可达7%。截至昨天,共有43位市民认购,认购金额达到517万元。
昨天,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几位前往认购的市民,此前他们都曾认购过“幸福股份”一期。市民林女士说,她之前就接到了短信通知,所以才早上特地过来认购。说到认购的原因,她说,对于像她这样比较稳健的理财客户来说,有多余的资金,首选是放银行,而这个项目又比银行的其他理财产品收益率更高,因此才会选择认购。
幸福股份第二期认购的消息昨天早上才对外公布,当天现场尚未出现排队的现象。工商银行内专门设置了一个“温州滨江金融街项目资本招募专柜”。负责认购事宜的工作人员介绍,认购期限上,多数投资者都选择了3年期,认购金额大多在10~20万元左右。另外,该工作人员提醒,投资者到银行认购时,要记得带上身份证或温州地区的浙江省居住证。如果户口迁到温州了,但身份证还没有换,要将户口本带上。
据了解,该产品目前仅在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南站天桥附近的营业网点办理,接下来可到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六家银行在温州的指定营业网点缴款。
温州滨江金融街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海辉说,与“幸福股份”第一期相比,“幸福股份”二期最大区别在于不同期限对应不同收益率:一年期税后年收益率5.5%,两年期税后年收益率6.5%,三年期税后年收益率7%。
打个比方说,市民购买了20万元的幸福股份二期,约定为三年期限。那么三年以后,该市民能拿到的钱是200000+200000×7%×3=24.2万元(计算公式:本金×年收益率×投资天数/365)。而按照目前银行的利率,同样20万元以整存整取的方式,放银行存3年,3年后能拿到的22万元多一点。
今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由自然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温州滨江金融街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登记设立。此次向社会个人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是为了专项用于滨江金融街项目建设。根据该项目的第一期资本招募情况介绍,本期计划招募10万份合伙份额,每份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共计10亿元。
“温州滨江金融街”募资项目实行保本固定收益,每份1万元。认购起点为1份,即入伙资金不得低于1万元,超过部分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最高不超过100份,即入伙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办完手续取得“合伙证”后,就可以成为“滨江金融街”项目的投资人,获得税后固定年收益的投资回报。
去年,市域铁路S1线增资扩股一期就完成了15亿元的资金募集,从去年12月12日开始募集到今年1月28日,仅仅1个半月时间,吸引了9426位市民成功认购。金海辉介绍,“幸福二期”股份是我市民间小资本对接大项目的又一次尝试。滨江金融街项目借鉴了S1线增资扩股项目的经验,这次“幸福股份”二期预计3个月完成募集。
温都记者 吕进科 见习记者 朱婳婧
实习生 叶成龙 通讯员 王海东
【相关链接】个人投资者常见问题问答
1、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温州滨江金融街建设项目投资?
答:个人投资者通过投资入伙滨江金融街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滨江金融街投资中心),再由滨江金融街投资中心投资参股到滨江金融街股份公司,专项用于滨江金融街项目建设。
2、个人投资者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个人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温州地区身份证的居民或持温州地区《浙江省居住证》的温州市新居民;(2)、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3)、入伙人保证入伙资金是其合法所有并有权支配的财产;(4)、具备一定投资理财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自然人。
3、个人投资者投资起点及限额是多少?
答:入伙人认购起点为1份,即入伙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万元,超过部分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数增加;最高不超过100份,即入伙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4、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哪里办理投资手续?
答:个人投资者在指定银行理财室填写《温州滨江金融街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投资人认购书》一式四联,办理投资入伙手续。
5、个人投资者办理投资手续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个人投资者办理入伙手续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和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个人投资者办理入伙手续后将有凭证吗?
答:个人投资者办理入伙手续成功后,中心工作人员打印《温州滨江金融街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合伙证》,该证书为投资人持有合伙份额的书面凭证,投资人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至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7、个人投资者投资收益从何时起开始计算?
答:个人投资者投资收益从实际缴付出资之日起开始计算。
8、个人投资者于2013年9月10日投资,将于什么时候取得投资收益?
答:个人投资者于2013年9月10日缴付出资,将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期间取得当年投资收益。
9、个人投资者如何取得投资收益?
答:个人投资者在办理投资入伙手续时,应持有中心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以此作为接受合伙收益的分配账户,该账户在分配结束前不得取消,入伙人变更该分配账户时应由入伙人本人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10、个人投资者投资期限是几年?
答: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一年期、两年期或三年期。期满之后,投资者可以续投,重新选择期限,但要以项目完成期为限(初定5年),或者退伙。
11、个人投资者有何保障措施?
答:为确保实际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建立投资者专项偿付准备金制度。专项偿付准备金从募集单位未来收益中,按投资者金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市财政从城投集团开发地块(滨江商务区)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中三年累计提取15亿元准备金,专项用于保障投资者的股权回购,提取的准备金由财政部门监督。
12、个人投资者如果想退出,怎么办?
答:退出方式有两种——一是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以及合伙人以外的合格投资者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已经存续一年以上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份额,也可以通过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活动。二是合伙人持有本企业合伙份额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全部或部分退伙,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确保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