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身份证 “被害人复活”办二代身份证 7年前杀人案疑点待解
7年前两位湖南籍包工头因伤害致人死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最近,罪犯亲属称发现“死者”没有死,而且申领了“第二代身份证”。上月,犯人亲属拿出户籍等证明,向惠州公检法和当地信访办等部门递交了申诉状,要求彻查此案,惠州公安机关已经派员去湖南进行调查。记者致电多个部门,但尚未获任何回复。
因伤害致人死亡 凶手被判十五年
这起离奇的案件发生在2005年。据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惠中法刑一初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称,2005年10月25日晚上6时左右,来自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在龙溪做建筑包工头的何寿成、何林清因被同乡聂发忠等人勒索钱财,纠集10多人来到龙溪镇博园公路旁的一大排档追打聂发忠等人,将聂发忠打伤倒地后逃离现场。
据载聂发忠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判决书称,被告人何寿成、何林清犯故意伤害罪成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聂某甫(化名)、胡某章(化名)(被害人聂发忠父母)的经济损失101654.40元。
昨日,记者辗转找到何寿成的亲属欧先生。欧先生介绍,何寿成、何林清两个家庭因为此案发生了巨大变化。“案子发生后,亲属们跑惠州都不知道多少趟。两个人家以前在村子里算生活好的,有不少积蓄,这两年为了跑案子都扔进去了。何寿成的爱人也离开了何家。”
疑点一:死者家为什么不办丧事?
虽然案件已经结案多年,但是两个入狱的被告人及家属至今对案件的侦办过程存有疑惑。欧先生说,“我了解到,这个案件有这样几个疑点:第一,这个案件的凶器都没有找到;第二,有证据显示案发现场没有发现血迹。”
欧先生说,他了解到聂家没有办丧事。“我们这里很讲究白事。别说被杀害了,就是被枪毙,尸体都要运回乡里,大办丧事。可是,他们家没有办丧事。”
疑点二:受害人家属为何没有拿赔偿金?
法院判令两被告人共同赔偿101654.40元,他们两家也准备好了赔偿金,但至今死者家属也没来领取,何林清、何寿成的家属质疑,“没有拿钱,是不是因为心里有鬼呢?”
疑点三:两被告人没有认尸
何林清的申诉代理人何先生告诉记者,在庭审阶段,被告人一方就曾经对被害人身份提出过质疑,“为什么不允许何林清和何寿成看尸体呢?我们提出过这样的疑问,但两名被告人都没有参与过认尸。”
欧先生说,聂发忠的尸检是只是其大哥去太平间认尸,指证尸体就是他弟弟。
疑点四:聂家三子有没有销户?
欧先生说,这几年被告人和家属都怀疑过死者不是聂发忠,一直在调查。“我无意中想到,现在没有身份证不让买火车票,也不让住店。我想,这个人要是还活着,肯定要回来办证件,否则在外也无法生活。没想到一查,果然有个聂家三子来办二代证。”
欧先生说,他是通过公安部门查的户籍信息和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该《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显示,“姓名”一栏为“聂华忠”, 但“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出生日期”等都与聂发忠的信息相符。“这个申领身份证的聂华忠是户主聂某甫与胡某章第三子,死者聂发忠也是聂某甫与胡某章第三子。这个信息也对上了。
何先生提出疑问,聂某甫(化名)与胡某章(化名)第三子如果死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销户”?
记者就何先生所说的“聂家三子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情况用座机致电湖南省宁远县公安局。该局政工室工作人员称,并不了解该案情况,需进一步核实。之后,记者用该座机多次拨打该局政工室电话,电话一直占线;改用手机拨打再次接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一切情况皆“不清楚”、“不了解”。截至记者发稿,该局没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