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妻被人欺大盘点 男子强奸朋友妻子20余次
去年10月的一天,白某在金平县城遇见 朋友王某某,便好心让他搭乘自己的车,途径白某家时天色已晚,让王某某留宿一晚。白某及其妻子刘某某杀鸡做饭,热情待客,还邀请了亲友一起吃饭喝酒,后白 某等人有事相继离开。王某某自述喝了一斤多白酒,处于醉酒状态。
次日深夜,王某某将刘某某拉到床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6时许,白某回家后听妻子哭着说被王某某强奸,当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后民警在白某家中将正在熟睡的王某某抓获。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赵磊与王刚系表兄弟,因赵磊经营铲车,王刚帮助其开铲车,两家来往自然就多了。2015年10月17日下午,赵磊和几个朋友外面喝完酒在回家的路上,经过王刚家时,赵磊知道王刚不在家,便进入其家,和王刚的妻子李丽说进来喝杯茶、聊聊天。赵磊见李丽半躺在沙发上,起了歹念,采用搂抱、掐脖子等暴力方式对李丽实施强奸。
赵磊见李丽反抗十分激烈,又害怕周围的人听见,便逃离了现场。后李丽报警,公安机关将赵磊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赵磊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赵磊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赵磊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补偿被害人,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强奸女邻居,面对民警讯问,他却说“只是亲了一口”。29日,丹江口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依法刑事拘留了丹江口市六里坪镇男子龚某。今年25岁的龚某,家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儿一女。他家对门有一名姓黄的女邻居,独自一人带着一名小孩儿。平日里两家关系不错,经常相互串门走动,孩子也经常在一起玩耍。
25日上午9时许,王某听到丈夫和对门的黄某对骂,赶紧跑到楼道里询问是怎么回事。“没啥,这事你不要管。”龚某发现妻子在身后,强行将王某推回屋里。“我犯了错,在她的头上亲了一口。”在警察面前,龚某这样告诉妻子。办案民警说,龚某被带回派出所后没多久,就交代了犯罪事实。“当时她家大门没关,我一冲动就上去强行抱住了她。”龚某交代称,之后他不顾黄某反抗,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目前,龚某已被丹江口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4月11日,张某到某劳务中介找工作时,与承德老乡翁某某相识,二人相见恨晚,张某邀请老乡到家中小酌。当晚,翁某如约来到张某暂住处饮酒畅谈,张的妻子齐某也尽地主之谊,忙前忙后地炒菜做饭伺候着,甚是热情。酒足饭饱后,翁某某以酒醉为由要求在张某家留宿,张某毫无防范之心,让翁某某住在了家中,他没想到,这一留,竟然把祸端留在了家中。
次日凌晨2时许,熟睡中的张某听见了妻子的呼叫,开始,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待他跑到妻子的房中时,一个不堪的场景让张某懊悔万分:翁某某趁张某熟睡之机,进入齐某房间将齐某强奸。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翁某某对其强奸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醉酒后,朋友好心安置,不料引狼入室,酒醒后他心起歹念,强奸朋友之妻,事后还厚颜无耻请求原谅。12月19日,湖南溆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舒某。舒某系溆浦县卢峰镇居民。2013年11月19日晚,舒某请客,邀朋友聚餐。餐后,朋友黄某将酩酊大醉的舒某送到自己的家庭宾馆206房休息。
次日凌晨2时许,舒某酒醒后,口干舌燥,电话通知总台送开水和烟。留守宾馆的黄某之妻丁某来到房间。见丁某身着睡衣,春色外露,舒某顿起歹念,趁机将丁某摁倒在床,不顾其苦苦哀求,强行奸淫。事后舒某悔恨不已,请求丁某原谅,不要报案,被丁某拒绝。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舒某。
一对年轻夫妻喜迁新居,请旧邻居吃饭。看到对方醉酒,好心留宿。没想到,对方趁半夜性侵该女子,女子丈夫害怕竟然敢怒不敢言。小进便提议让醉酒的陈某留宿。刚睡下没几分钟,陈某色心大发。凌晨1时许,陈某趁小红睡着了,偷偷爬上夫妻俩的床,从背后插入,性侵小红。看到小红没什么反应,陈某胆子更大了。他将小红扳平躺在床上,毫无顾忌将其强奸了。
这时,小进醒了。但是小进十分懦弱,他知道陈某牛高马大,怕自己受到伤害,于是看着老婆被性侵也不敢声张。而小红也害怕老公受到伤害,就任由陈某胡作非为。最后,夫妻俩假装睡觉,而小进用身体挡住陈某的行为,陈某转而袭胸。历经一番挣扎后,小红躲在丈夫身下,陈某才无奈地离去。丈夫看到妻子受到奸污,不但没有阻止,反而放任自流。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人家好心收留,他还想要占窝,霸占女主人,可恶至极。
亳州一男子王某,在朋友去世之后,假装照顾其朋友患有偏瘫的妻子,趁家中无人,对朋友的妻子实施强奸20余次,受害者儿子得知后报警。昨天记者从亳州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刑事拘留。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被害人程某某丈夫的生前好友,因程某某身患偏瘫,半身不遂,王某某在程某某丈夫去世后对其母子颇有照顾。对此,程某某母子一直感激在心。
2014年6月的一天,他趁程某某家中无人对其实施了强奸,并威胁恐吓程某某不得报警或告诉他人,否则就杀死其母子。在随后的时间内,王某某每隔几天就趁程某某家中无人到其家中对其实施强奸,直至2015年7月16日早上9时许王某某再次到程某某家中对其实施强奸时,被程某某的儿子陈某某当场发现。程某某母子终于下定决心来到亳州市公安局城父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获取线索后,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抓捕,将王某某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