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员殴打记者 气焰嚣张称记者算什么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在陪同闫先生前往当地法院咨询一起鸳鸯判决书的案件进展时,遭遇法院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殴打,被抢去了机器和手机。目前,当地政府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开展调查。
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法院的司法权力,本应是良性互动的关系。记者亮明身份,依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访,却遭到百般阻挠,甚至遭到工作人员的暴打,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件事情的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什么猫腻。若真如法院所言,“鸳鸯判决书”的出现是因为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错将草稿上传,为何不主动向闫先生说明?为何工作人员又会在“领导的授意”下暴打记者?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非法暴力行为都不应被容许,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更应是文明、守法的典范。如此作为,已严重背离自身角色,十足反讽,社会影响恶劣,是对司法公信的亵渎。
法院对待媒体的态度也暴露出他们不能正视媒体监督的问题。事实证明,司法机关、公职部门遮遮掩掩、简单粗暴地对待媒体,往往会付出更大的成本。这将成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的短板,更将成为公众猜疑的起点,进而损害政府公信。
随着上级部门的介入,法院必须对鸳鸯判决书的产生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至于工作人员殴打记者一事,比刨根问底更重要的是法院必须在未来学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