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方春明省委书记 安徽年底将建成四级河长制体系 省委书记省长出任总河长
中工网讯 (记者 陈华)安徽省近日公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分级设立河长的组织形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双双出任总河长。
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作为在全国较早实施河长制的省份,安徽提出了“到2017年12月底前,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省江河湖泊”的工作目标。
在对外公布的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中,安徽省委书记、省长双双出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则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存荣担任。此外,另有多位省级干部担任省内重要河流河长。其中,巢湖河长由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宋国权担任,长江干流安徽段河长由副省长方春明担任,淮河干流安徽段河长由副省长周春雨担任,新安江干流安徽段河长由副省长张曙光担任。
据了解,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建成后,将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安徽省将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徽还将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据了解,安徽省实施河长制的短期目标是,3年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1%;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到2030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