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年龄降至14岁引发巨大争议 熊孩子到底要怎么治

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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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公安部日前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取消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年龄范围从之前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专家解读,这一修改是对近年来由于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甚至是公众强烈不满的"积极"回应.但也引发

公安部日前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取消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年龄范围从之前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有专家解读,这一修改是对近年来由于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甚至是公众强烈不满的“积极”回应。但也引发了巨大争议。

此次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争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英认为“拟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未检办案中,王英发现,成年累犯80%以上有未成年人时期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经历。而未成年人时期的拘留和监禁对于阻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并无太大的帮助,反而让他们在缺少分管分押的情况下,掉进大染缸,学到更多的犯罪知识和技巧,人格被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