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景区胜诉《变形金刚4》获赔200多万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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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4>在中国重庆武隆景区取景拍摄,可为什么本是互赢的局面却闹得上法庭?两者到底发生了什么?武隆景区状告<变形金刚4>昨日在重庆市三中法院一审宣判.2013年12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变形金刚4>协拍方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武隆县植入电影<变形金刚4>合作协议”,约定在电影中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呈现“中国武隆”标识.2014年6月<变4>电影首映式上,武隆景区方发现影片中并无“中国武隆”标识呈现

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4》在中国重庆武隆景区取景拍摄,可为什么本是互赢的局面却闹得上法庭?两者到底发生了什么?武隆景区状告《变形金刚4》昨日在重庆市三中法院一审宣判。

2013年12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变形金刚4》协拍方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武隆县植入电影《变形金刚4》合作协议”,约定在电影中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呈现“中国武隆”标识。

2014年6月《变4》电影首映式上,武隆景区方发现影片中并无“中国武隆”标识呈现,说好的“中国武隆”去哪儿了?

2014年7月,武隆景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派拉蒙影业公司、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800余万元人民币。

在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了双方所签合同的全部事实和细节,并以此为事实基础,宣判:

派拉蒙影业公司、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赔偿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200.9万元。

驳回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驳回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不服从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对于是否提出上诉,双方律师均表示需分别与原、被告公司商量后决定。

有资深人士指出,此次重庆喀斯特公司在涉外官司中胜诉,也为更多跨国电影广告植入合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最终,按照审理的情形,法官也列出了此案的四大焦点:

一是“二公司”是否存在未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二是喀斯特公司可否基于“二公司”的违约行为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二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三是“二公司”是否应赔偿喀斯特公司所主张的损失;最后一点是喀斯特公司延迟支付合作费用是否构成违约及应否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宣判以后,喀斯特公司常务副总李建国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院尊重了事实,客观地进行了判决,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比较满意。

庭审结束后,喀斯特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重庆市三中法院门口接受了采访。有媒体记者问到“贵公司是否在借此炒作?”对此,喀斯特公司常务副总李建国表示:“我们不是炒作,对方有过错就起诉,同时我们也尊重法院的判决。”

喀斯特公司代理人、北京金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涂五洋表示,是否上诉,还要跟喀斯特公司商量决定。涂律师说,如果上诉,他将从签署合同的目的未达成、违约导致了损失(还要做进一步的评估)两个方面上诉。他对法院驳回被告反诉认定比较满意,赔偿金额方面,他将和喀斯特公司商榷后回应。

这场维权博弈中,武隆不仅仅是赢得了官司,更是赢得了人气,赚足了财气,汇集了名气。与美国大片合作,这是大视野、大气魄、大手笔。武隆美景也通过影片向全世界传送。据统计,影片公映当月,武隆天生三桥景区游客接待总量同比增加了57%。境外游客明显增多。至今,游客量还稳中有升。如此,也给景区沿途的村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武隆正以超人的胆识和无畏的勇气,巧借《变形金刚4》风波,将“世界的武隆”悄然植入到无数人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逐渐转化成更大的旅游富民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