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介绍一下宝石常见的命名规则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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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珠宝业界的常见命名方法: 由于历史和地域差异等原因,目前国际宝石界有关宝石的定名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可以说命名方法多种多样,有的甚至是含混不清的,概述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颜色直接命名宝石 如红宝石.绿宝石.绿晶.黄晶等.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早期人们无法准确鉴别宝石,只能以直观感觉来命名宝石,于是造成了同一名称包含多个品种的混乱.如在绿晶这一名称下就可能包含了祖母绿.绿色蓝宝石等所有绿色的宝石品种,甚至包括绿色玻璃等. 2.以特殊的光学效应直接命名 如用星光效应.猫眼效应直接

一、珠宝业界的常见命名方法:

由于历史和地域差异等原因,目前国际宝石界有关宝石的定名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可以说命名方法多种多样,有的甚至是含混不清的,概述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颜色直接命名宝石

如红宝石、绿宝石、绿晶、黄晶等。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早期人们无法准确鉴别宝石,只能以直观感觉来命名宝石,于是造成了同一名称包含多个品种的混乱。如在绿晶这一名称下就可能包含了祖母绿、绿色蓝宝石等所有绿色的宝石品种,甚至包括绿色玻璃等。

2.以特殊的光学效应直接命名

如用星光效应、猫眼效应直接命名,便产生了星光宝石、猫眼等名称。然而同一猫眼名称下的金绿宝石和海蓝宝石价格差异很大。因此,仅用特殊光学效应直接命名宝石有着明显的不合理性。

3.以产地命名

以产地命名有两种情况:一是以产地直接命名,使产品带有地方特色,便于销售,久而久之这些产地名演变成宝石品种的名称,例如岫玉以其产于岫岩县而得名,然而以产地命名往往造成同一宝石品种有多种名称,就以蛇纹石玉为例,在我国就有南方玉、泰山玉等名称;二是把一个普通的宝石品种用产地和与其颜色相似的某高档宝石的名称联合命名,如原捷克斯洛伐克产的一种红色石榴石,被称为波西米亚红宝石。

4.以矿物或岩石名称直接命名

这是宝石界普遍采用的一种命名方式,特别是用于一些新发现的宝石品种的命名。例如尖晶石、绿柱石、石榴石、电气石,这些均是以矿物名称直接命名的。

5.古代的一些传统名称

如翡翠、琥珀等,这些传统名称都与古代的一些传说有关。

6.以生产厂家、生产方法、式样等直接命名宝石

例如用查塔姆祖母绿、林德祖母绿来命名合成祖母绿。还有用工艺名称、俗称和商业名称等对宝石进行命名的。

由上述可知,如此众多的命名方法造成了宝石名称的不准确性和含混性,从而给珠宝贸易的进行也带来了很多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制定的国家标准给出相应的命名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标准:

为了科学准确地描述宝石品种,更好地规范珠宝玉石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考虑到商业界和传统的名称习惯以及国际通用名称和规则,国家制定了珠宝玉石行业《珠宝玉石名称》等一系列国家标准。

《珠宝玉石名称》国家标准以矿物、岩石名称作为天然宝石材料的基本名称。部分传统名称源于矿物但又不完全等同于矿物名称,但这些名称已普遍被国际珠宝界接受,并成为某些宝石的特指名称,国家标准仍给予了采纳和继续使用,作为天然宝石材料的基本名称,如翡翠、软玉、玛瑙、钻石、祖母绿、红宝石等。考虑到我国传统珠宝业习惯,古代至今沿用并广泛被接受,且有确切对应的天然矿物岩石的名称,部分由产地命名的珠宝玉石名称在国家标准中也被保留了下来,如和田玉与岫玉,它们分别指软玉和蛇纹石玉,但这些由产地演变而来的玉石名称已不再具有产地的含义。

我国《珠宝玉石名称》(GB/T16552—2003)珠宝玉石名称命名原则规定如下。

1、天然宝石

直接使用天然宝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名称。无需加“天然”二字,如:“金绿宝石”、“红宝石”等。产地不参与定名,如“南非钻石”、“缅甸蓝宝石”等。在国内销售的钻石,也是不区分产地的,所以不要问商家“这是不是南非钻石”,这很容易暴露你不专业,从而增加被坑的可能性。

2、天然玉石

直接使用天然玉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岩石)名称。在天然矿物或岩石名称后可附加“玉”字,无需加“天然”二字,“天然玻璃”除外。国标中列出的带有地名的天然玉石基本名称,不具有产地含义。如和田玉。

3、天然有机宝石

直接使用天然有机宝石基本名称,无需加“天然”二字,“天然珍珠”、“天然海水珍珠”、“天然淡水珍珠”除外。养殖珍珠可简称为“珍珠”,海水养殖珍珠可简称为“海水珍珠”,淡水养殖珍珠可简称为“淡水珍珠”。

4、合成宝石

(1)必须在其所对应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合成”二字,如“合成红宝石”、“合成祖母绿”等。

(2)禁止使用生产厂、制造商的名称直接定名,如“查塔姆(CHATham)祖母绿”、“林德(Linde)祖母绿”等。

(合成祖母绿)

5、人造宝石

必须在材料名称前加“人造”二字,如“人造钇铝榴石”,“玻璃”、“塑料”除外。

(人造钻石)

6、拼合宝石

(1)逐层写出组成材料名称,在组成材料名称之后加“拼合石”三字,如“蓝宝石、合成蓝宝石拼合石”,或以顶层材料名称加“拼合石”三字,如“蓝宝石拼合石”。

(2)由同种材料组成的拼合石,在组成材料名称之后加“拼合石”三字,如“锆石拼合石”。

(3)对于分别用天然珍珠、珍珠、欧泊或合成欧泊为主要材料组成的拼合石,分别用拼合天然珍珠、拼合珍珠、拼合欧泊或拼合合成欧泊的名称即可,不必逐层写出材料名称。

7、再造宝石

在所组成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再造”二字。如“再造琥珀”等。

8、特殊光学效应的宝石命名规则

(1)具有猫眼效应的:“基本名称”+猫眼,如:石英猫眼、透辉石猫眼等;具有猫眼效应的金绿宝石,称“猫眼石”。

(2)具有星光效应:星光+“基本名称”,如:星光蓝宝石、星光透辉石等。

(3)具有变色效应:变色+“基本名称”,如:变色尖晶石、变色石榴石等;具有变色效应的金绿宝石,称“变石”。如果金绿宝石同时具有猫眼和变色效应,则可直接命名为“变石猫眼”。

(4)其他特殊光学效应:除星光效应、猫眼效应和变色效应外,在珠宝玉石中所出现的所有其他特殊光学效应(如砂金效应、晕彩效应、变彩效应等)。定名规则为:特殊光学效应不参加定名,可以在备注中附注说明。

三、优化处理珠宝玉石的命名原则:

优化处理的定义:指除切磨和抛光以外,用于改善珠宝玉石外观(颜色、净度或特殊光学效应)、耐久性或可用性的所有方法。分为优化和处理两类。

1、优化是指传统的、被人们广泛接受的、使珠宝玉石潜在的美显示出来的优化处理方法。常见方法有:热处理、漂白、浸蜡、浸无色油、染色(玉髓、玛瑙类)。定名规则如下:

(1)直接使用珠宝玉石名称。

(2)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中可不附注说明。

2、处理是指非传统的、尚未被人们广泛接受的优化处理方法。常见方法有:热处理(翡翠)、漂白(翡翠)、浸有色油、充填(玻璃充填、塑料充填或其他聚合物等硬质材料充填)、浸蜡(绿松石)、染色、辐照、激光钻孔、覆膜、扩散、高温高压处理等。定名规则如下:

(1)在所对应珠宝玉石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处理”二字或注明处理方法,如“蓝宝石(处理)”、“蓝宝石(扩散)”、“翡翠(处理)”、“翡翠(漂白充填)”;也可在所对应珠宝玉石名称前描述具体处理方法,如“扩散蓝宝石”、“漂白充填翡翠”。

(2)在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中必须描述具体处理方法。

(3)在目前一般鉴定技术条件下,如不能确定是否经处理时,在珠宝玉石名称中可不予表示,但必须加以附注说明且采用下列描述方式,如“未能确定是否经过xxx处理”,或“可能经过xxx处理”,如“托帕石,备注:未能确定是否经过辐照处理”,或“托帕石,备注:可能经过辐照处理”。

(4)经处理的人工宝石可直接使用人工宝石基本名称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