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性侵女儿6年全案曝光 趁女儿熟睡偷偷摸入房间
高雄市一名狼父以“不让女儿交男友影响学业、暂时满足女儿性需求”理由,自2009年起性侵女儿长达6年,让女儿痛苦不堪报警,全案始曝光。桥头地院法官痛批狼父荒诞无稽,乱伦至极,昨依利用权势强制性交、加重强制性交等罪,一罪一罚共判该名狼父1529年10月徒刑,合并应执行17年。
判决指出,受害少女在13岁就读初二时,狼父就以协助擦臀部药物为由性侵女儿,之后就经常趁深夜家人熟睡时,强行性侵女儿,少女18岁长大后顿悟,愤而报警全案才曝光。
被害少女指控,6年来父亲除在她生理期及每年春节全家返北探亲时间外,每周平均性侵她3、4次,若她反抗,父亲就以吵闹方式不让她睡觉,让她不得不从,近2年来父亲更频繁隔2天就性侵她,因父亲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她只好选择隐忍。
少女初中同学证称,初二时发现少女就有轻生念头,虽然有询问原因,但少女只说:“已经事发一阵子了,是很痛苦的事情无法告诉别人,我觉得很羞耻”,因为担心事情曝光会造成家庭破裂,所以选择隐藏不愿透露。
狼父被捕后坦承性侵女儿,但辩称是因为不让女儿交男友影响学业,才会在女儿有性需求暂时满足她,法官痛批狼父犯案动机及目的荒诞无稽,乱伦至极,身为父亲竟长期性侵女儿,造成女儿难以修复的身心灵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