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普人民调解形势 中国每年通过人民调解形式解决的民间纠纷达几百万件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消息(记者吴倩):截止2006年底,中国有人民调解组织84万多个,每年通过人民调解形式解决的民间纠纷达到几百万件。 这是记者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人民调解是主要依据法律与政策,同时参照公共道德等社会规范的一种社会自治性纠纷解决手段。
目前,中国国务院已经将《人民调解法》列入今年立法 工作计划,中国司法部正在抓紧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女士在会上表示,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做好调解 工作,便于以最小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转化。
今后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 里、损害赔偿等常见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在会上表示,法院要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