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虎杀人 拍戏也会惹上人命官司 高虎曾经过失杀人被判刑
2002年3月21日晚9点多钟,在山东省青岛市中山路的一座商厦前,电视连续剧《情错》剧组正在忙碌着。下面要拍摄的镜头是一辆面包车迎面开过来,停在摄影机前的3米处。一切准备就绪,导演一声令下,拍摄开始了。意想不到的情况就在此时发生,面包车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停下来,而是直接撞向正前方的摄影机和旁边的摄影师、导演和灯光师。
现场顿时乱作一团。面包车撞翻了摄影机,又撞向一根铁的灯柱,摄影师、导演急忙躲闪,而灯光师冯子永躲闪不及被挤在铁柱上。大家赶紧把车推开,把冯子永送往医院。经过4个多小时的抢救,终因失血过多,内脏严重受损,年仅36岁的灯光师冯子永失去了生命。当地警方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警方首先找到了肇事车的驾驶人高虎。
高虎是青岛籍演员,在《情错》这部电视连续剧中,高虎担任2号男主角。这里时间线有点儿混乱,《天龙八部》应该是2002年拍摄,03年开播,反正这两件事情当时时间是重叠的。这个案子是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但是也是有疑点的。
警方了解到,因为剧组刚刚成立半个月,高虎和受害人冯子永并不认识,也谈不上有私人恩怨。据此警方排除了故意肇事的可能性。那么是不是高虎的驾驶有问题呢?高虎说他有正式的驾照,并且有五年的驾龄,他的驾驶技术没有问题。
在这次驾车的过程中,他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地点踩刹车了,可是踩了3脚后车都却没有刹住,直到撞上了灯光师,所以一定是车有问题。对此,剧组却有不同的说法。剧组人员说,这辆车是一个多月前从当地租来的,剧组一直在使用,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面对这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公安决定对肇事车辆刹车系统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