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普的蜕变 女厅官日受贿近万落马 原党组书记张小普蜕变之路
揽权生财有捷径发改委项目发包给亲儿子
张小普为了儿子许某某所谓的"事业",多次亲自出马,将省发改委项目发包给许某某经营的公司,或通过他人为许某某经营的招投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承揽项目。
2012年下半年,辽宁省发改委准备开发节能评估的"能评智能监控管理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张小普儿子知道消息后,与他人成立辽宁易普科技有限公司,自己占有一定股份。在张小普的安排下,易普公司成功中标。2013年4月,省发改委为易普公司支付合同款148.6万元。易普公司支付给张小普儿子数十万元项目提成款。
据专案组介绍,张小普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多次收受他人贿赂,2012年,一家公司向辽宁省发改委申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企业贷款贴息申报项目,负责人找到张小普,分几次送上15.8万美元。张小普受贿案件中,单笔金额最大的达到200万元,就是以她儿子收受的形式完成,请托人把这笔巨款直接打到了他儿子的个人银行卡上。
任职发改委28个月,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
经查,张小普在辽宁省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岗位上共计任职28个月,合计840天,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
作为省发改委的党组书记,本应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可她却视公器为商品,"任人唯钱"。在这个问题上张小普一言九鼎,她认为,党委书记管干部,就应该自己说了算,不愿让别人插手,更听不进别人意见。
在本溪市女子看守所里,张小普流下了悔罪的眼泪,她说:当时自己私心、个人主义占了上风。"我的违纪违法问题,损害了发改委的集体荣誉,给发改委整体形象抹了黑,我是发改委的历史罪人。"
在发改委任职期间,熟悉张的人都有个共同印象,张小普的权力欲望非常强烈,喜欢在自己经营的小圈子里提拔干部。据了解,她安排使用干部有两个特点,一是跟她有特殊关系的人,她会安排到重要的位置,以便于她实施一些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能力特别强,在发改委的工作中离不开的人,她也会提拔。在提拔使用干部过程中,她既受贿,又索贿,下属拿着装满现金的信封,毕恭毕敬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成为一段时间省发改委不正常的一幕。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小普把区分是不是自己人的标准,确定为"围不围着自己转,给不给自己送钱",把正常的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庸俗化、市场化、金钱化,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和选人用人标准。经查,张小普在任省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期间,违规调入多名干部,共受贿1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