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应灿调任 最高法副院长熊选国调任新疆任自治区党委常委
南都讯 记者陈宝成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熊选国日前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据法制网消息,8月31日至9月1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乌鲁木齐调研。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党委常委熊选国等陪同调研。
而在此前据《新疆日报》报道,8月25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到新疆调研;熊选国出现在参加座谈会的自治区领导名单中,排名位于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胡伟和自治区党委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华士飞之间。
据新华社报道,8月26日,熊选国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读博士时的目标是当法学家
熊选国出生于1964年12月,是湖南常德人。熊选国称自己属“摩羯座”、“从小就喜欢看侦探小说”,视福尔摩斯为偶像;17岁时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后保送本校刑法学硕士;硕士毕业后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刑法学泰斗马克昌,并成为其第一届刑法博士。
“刚读博士时,我的目标是当法学家。”从读硕士时,熊选国就开始发表论文,到读博士时已发表二十几篇,其论文曾获武汉大学学术最高奖光华奖,他也曾因优秀论文而参加最高法举办的研讨会。
41岁成最高法最年轻副院长
随着对刑法学研究的深入,熊选国感到“刑法学应用性很强”,所以博士毕业时认为自己“在学校待的时间太长了,想到实践部门”,于是毛遂自荐并成功进入最高法,成为该院首位博士。
熊选国早期在最高法研究室工作,长达11年。最初的工作内容,是负责专门起草刑事法司法解释;后来还写作综合材料,如编写院长会简报,起草院长报告等。
2002年以后,熊选国从研究部门走上业务前台:最初任刑二庭庭长,并被任命为审委会委员;次年挂职担任四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05年,41岁的熊选国被任命为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成为当时最高法唯一的“60后”副院长,在最高法的历史上也属罕见。
“他是务实的业务干部。”据接触熊的最高法人士向南都记者介绍,在任副院长期间,熊选国主管备受社会关注的刑事审判业务,力推量刑规范化改革。
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死刑复核也属熊选国主管的业务范畴。对此熊选国曾表态称:“把好死刑最后的一道关,要尊重生命,人命关天,就是责任问题”。
新疆调研谈涉三股势力犯罪
对新疆,熊选国并不陌生。
据最高法人士介绍,2002年到2005年,熊选国任刑二庭庭长。该庭除负责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外,还主管全国涉外犯罪、经济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审判业务的监督指导,其中涉疆案件属该庭主管领域。
去年11月,熊选国曾到新疆伊犁、喀什、吐鲁番和乌鲁木齐调研。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在调研时熊选国说,对于涉及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犯罪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判处;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贯彻落实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的方针,最大限度分化瓦解民族分裂分子。
此番履新,熊选国既面临从北京到新疆的环境差异,又面临从二级大法官到地方领导的身份转变;而更受新疆社会各界关注的,则是熊选国将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哪些新变化。
观察
最高法副职调任地方有先例
多系临危受命 官场肃贪表现不俗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最高法现任副职领导中,有多位曾调任地方担任党务、司法官员:沈德咏、江必新、南英等都曾临危受命,且在官场肃贪、整顿吏治上表现不俗。
2004年5月,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等20余人涉贪案发,被视为“湖南法院系统的耻辱”。当时的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空降湖南,掌舵该省高院,后任院长,提出队伍建设要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臂的勇气”,整饬湖南司法界;3年半之后,江必新重返最高法任副院长至今。
另一位副院长南英曾任辽宁刘涌案提审阶段的审判长。2004年,时任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涉贪案发,当时的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徐衍东因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钱财并向韩桂芝送钱而被查处,时任最高法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的南英,空降至黑龙江高院,任党组书记,后出任院长。2009年6月,南英被任命为最高法副院长至今。
更为人熟知的是沈德咏。2006年11月,上海社保案查处正酣,十余厅级官员落马,当时的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空降上海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近一年半后,上海社保案尘埃落定,沈德咏重返最高法任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并升任一级大法官。
江必新、熊选国均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本科和研究生,江必新此后在北京大学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熊选国则在武汉大学攻读刑法学博士;南英曾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后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而沈德咏则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目前沈德咏、江必新和熊选国均在国内知名法学院校担任博士生导师,是圈内公认的“学者型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