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司卷入医药腐败漩涡 涉事者均掌药审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
接近官方人士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价格改革在今年年初就被确定为发改委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而药品价格改革又是重要方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不会因为个别人事变动有大的变化。”他同时表示,根据部署安排,年内(以政府工作年度为准)医药价改一定会有所动作,但具体方案和推出时间目前还未最终敲定。
进不进医保销量相差几十倍
8月下旬至今,被带走调查的价格司官员增至5名,包括原司长曹长庆、副巡视员郭剑英、刚接替曹长庆担任司长的刘振秋,以及两名副司长周望军和李才华。涉事人几乎均曾掌管医药大权。
一家医药公司负责政府事务的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倘若真是医药领域的腐败,价格司涉及的问题可能会在进医保名单、药品单独定价以及价格审批过程中的违规操作等方面。
“进了医保、能单独定价的药,比其他同类药的销量会高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上述工作人员称,新药上市后,打通政府环节获得进医保名单的机会,对药品间的竞争至关重要,这些手续又都与价格司有关。
该工作人员举例说,如果进了医保,两款同类药都卖80元,患者肯定会买医保名单中的药,因为可以报销。很快,两款药物的销售额会拉开很大的差距。因此,划定哪款药物能进医保名单时,或许会涉及一些问题。
此前,“进医保前后药物会突击涨价”这一情况被媒体曝光,外界有人猜测,倘若价格司涉及医保相关的医药腐败,或许与此有关。但上述工作人员对此持否定看法。
“药物在正式进医保之前是自我定价。”该工作人员称,新药生产后的定价等信息会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而由于未进医保的药物不易被患者选用,在药店等渠道销售时,企业会将价格压得比备案时的价格低。等进医保时,预测自己不会再处于宣传上的劣势,企业会再将价格上调。
“这属于合理涨价,是市场规律的一种。”该工作人员称,在药物进医保时,政府还会对价格进行公示。倘若有人觉得该药物的价格与此前差异过大,可以举报后重新定价。而此次多名官员被带走,应该不太可能是因为进医保时药物的突击涨价问题。
药企猛攻定价和审批环节
此前,发改委官方人士曾向本报表示,在历年全国共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中,医药价格违规问题总是最多的,违规加价、设立新名目收费、垄断等行为也较为集中。
“药品是被动消费的商品,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靠着市场调节。”前述人士称,当前政府管控和市场本身都存在缺陷,在二者的作用下,各环节都被扭曲,药品缺乏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造成药价反映不了药品本身的成本和功效等扭曲现象。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中国的药品价格一部分由政府管理,一部分由市场调节。《价格法》、《药品管理法》规定:政府对药品实行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目前,纳入政府价格管理的药品3000种,约占市场流通药品数量的25%,市场销售份额的70%,另一种提法就是纳入政府价格管理的药品有2000种(中央1500、地方500)。
另一方面,我国药品实行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几种不同的方式。单独定价是为了鼓励企业研发优质药,比如某种药品的安全性和疗效明显优于其他企业的同类药物,就可以申请单独定价。“这种单独定价有时候会被钻空子。”上述工作人员称,外企的“原研药”(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物)单独定价就一直被业界视为超国民待遇。
此前,外国药企葛兰素史克受贿事件引起全球关注。新华社报道称,以葛兰素史克的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而根据多名涉事前高管供述,人们发现,巨额的贿赂成本是其高昂定价的部分原因。
“这种定价根本就是不公平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除了外企的“原研药”可以单独定价的情况外,此前的药企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不少中国药企的药品也在为争取单独定价的政策而费尽心机。这一领域仍然涉及到发改委价格司的工作。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另外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环节可能是价格审批过程。
医药价改将走向何处
“从本质上讲,要构建一个健康的市场机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近期公开表示,要开展药品基准价格管理改革试点,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既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有益尝试,也是保留政府必要管理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有益探索。
包括药商在内的多界别人士对本报强调,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并存,不能一味强调“放”。但政府管控力量要逐渐减少、弱化,市场力量要不断加强。政府主要通过规则管理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从官方释放的信号来看,发改委今年陆续放开低价药价格以试水药价改革、放开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内部讨论放开OTC价格等,拟将价格放手于市场。前述人士对本报称,目前看来,药价可能是最先实现突破的领域。和过去不同,发改委将在这轮改革中转变管理思路。
其中,“基准价模式”是官方解读最多的方向。所谓基准价模式,即通过对药品实施定额医保支付,患者选择不同价格的药品,超额部分由患者自付,药企主动开展价格竞争,形成更为合理的药价。刚落马的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多次宣讲这一模式,认为这是间接引导市场价格的有效手段。
前述接近官方人士表示,药价机制的形成是目前达成的主要共识,包括:市场决定价格、政府间接引导、支付约束费用。在这一过程中,有机构建议要以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为突破口,定价、招标、报销等环节改革联动。
值得注意的是,医药价改也存在诸多行政体制上的阻碍,如何尽快实现多部门的“一揽子”改革是重点。一名智囊机构的政策研究人士昨日也向本报透露,就部委之间,部委内部对医药价改也存在很多争议,推进非常困难。“去年一季度就开始征求过新一轮的药价改革意见,但进展非常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