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组织部长赵大光 刘维华(原大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7月凤师毕业后,被党组织派往 云阳镇参加省委办的党训班学习,8月回 宝鸡县任工委书记。其间,他以教书为掩护,在马营小学开展地下工作,先后在学生中发展了李映霞等10多名党员,并成立了中共 宝鸡县第一个党支部。
1938年11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将 宝鸡县工委改为县委,西府工委书记吕剑人亲自主持成立了中共宝鸡县委,由刘维华同志任书记,赵锦华为组织部长,倪子裕为宣传部长,负责全面开展建党、统战、抗日宣传等工作。同年底,因国民党密令逮捕刘维华,省委决定调任他为华县县委书记。
刘维华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并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抗日战争胜利后,刘维华被派到东北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先后担任中共锦州工委副书记、锦州市委组织部长兼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解放后,刘维华先后担任中共锦州市委书记、大连工矿车辆厂厂长、党委书记、旅大市委党校校长。“文革” 期间受到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