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王振民 法律没有规定就可以做 王振民:太可怕了
继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反驳公民提名不能利用「法无禁止即合法」原则,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在本港出席一个普选论坛时亦表明,不同意公民提名和公民推荐,形容「法律没有规定就可以做」,「那就太可怕了」,难道《基本法》没有写「中央直接任命行政长官」,但能任命吗?
王振民表示,对於公权力来讲,法律没有规定,就是不能做,若在《基本法》以外强迫要加入,等於「逼政府做违法的事」。
王振民表示,普选没有统一标准,能解决香港问题就是好制度。他又引用前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的说话,「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只要能解决香港问题的制度就是好制度,任何人都不应阻挡港人对普选的愿望,各界应理性对话,只有让步才能有进步。
王振民说,每一个国家对普选的定义都千差万别,普选的定义随时间不停转变,如果要求普选要符合国际标准,就要问是哪个国家、哪个时代的标准。他认为,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普选,都会在财产、教育程度、民族等,在提名权及被选举权上设有一定限制。
王振民表示,香港人与中央应一同创造符合香港的香港标准,而不是采用任何一个国家的标准,只要每一票都是等值,便符合《基本法》及人权公约的要求。
王振民表示,2017普选模式一定要按基本法和本土实际情况,而非遵循个人想像、实际上不存在的国际标准。他说,基本法起草经过长时间讨论,提名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得到广泛代表性,若另加其他机制,等於变相取消提委会,只会令可以解决的问题解决不了。王振民对於法律没规定的都可以做的说法,形容是太可怕。
他重申,在基本法规定的制度外再加公民提名或公民推荐,就是迫政府做违法的事,这是政府绝对不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