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Yeah虚拟小号 真是郑爽小号,那爽妹子你可能要吃官司了!
郑爽"放飞自我"这么多天,本也就当一个小姑娘发泄下自己的情绪,完全可以理解,打算作罢……但最近疑似是她本人的小号画风越来越凛冽:无论是正文还是评论都频繁出现向粉丝要钱的暗示,甚至在昨天晚上18:30分左右,更是挂上了版权都尚未调查清楚归属何方的韩国某团的音乐,以此"卖"分享,我就有点坐不住了……
如果这个小号真是爽妹子本人在打理,如此脱离公众人物行为套路的你,玩太过了!
关于疑似郑爽小号这些天持续发酵以来有很多细节和问题有待调查和商榷,不能让郑爽背锅,当然违背道德底线、甚至是有可能会触犯法律的事也需要一一理清,毕竟现在处在风口浪尖上的该小号@Yeah虚拟小号 打的是一个公众人物的旗号,且在此平台上互动的已有150万粉丝。
今天我们大家耐心点,从头开始说起。
该号是不是郑爽小号?
关于@Yeah虚拟小号 究竟是否真是郑爽的小号,是首先需要调查的事。
该账号注册于2016年8月,目前发布的内容中,首条微博为今年1月中旬发布,内容 是"无证据污蔑别人"。从2月中旬开始,该用户多次发表"长诗"类文章,内容天马行空。
目前所有大众和部分媒体都一致默认该号为郑爽所有主要出于以下几个证据:此前已被官方认证的郑爽爸爸郑成华发了条微博:"@Yeah虚拟小号",随后秒删。
而在该号评论区,不少闻讯赶来的郑爽粉丝纷纷直呼"郑爽求翻牌",该号号主的回应也是默认自己就是郑爽的状态
另一边,营销号主动称呼该号是郑爽小号,该号号主主动点赞
主流媒体也默认这是郑爽小号
同时,郑爽官方贴吧也已认领该小号就是他们的郑爽,几乎每天开贴分析该号所发的文章
综上是能公开查到的线索。
还有坊间流传的:有粉丝收到过该号发的语音,确实是郑爽本人的声音。但由于此线索来源不公开,真实性有待商榷,且郑爽本人直到现在也无任何"认领"消息,所以从官方层面看,这个小号是否真是郑爽小号,仍需要打个问号。
△2月18日该小号晒出一张图,郑爽粉丝认领图中人为郑爽表姐
我们就"平台方是否有权和途径能查证此号是否为郑爽所有?及若不是郑爽所有,平台方如何监管该号的行为?"等问题采访提交给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截止到写稿前,新浪方表示对此事不做回应。
随后,我们就该问题咨询了知识产权金融律师、任央视《法律讲堂》主讲律师的窦龙斌,请她来为郑爽支招:若遇到这么一个天天打着你旗号做尽各种毁你声誉的人,该如何维权?
【若该号不为郑爽所有,号主将面临什么?】
窦龙斌:如果小号并非郑爽本人注册并使用,则该号号主将涉嫌民事欺诈,程度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诈骗罪),具体得视在该平台上交易的金额多少来定。
另外,郑爽个人可以向平台方申请维权。对于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郑爽有权以自身名义通知平台,对该小号及其所发布的链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号、屏蔽、删除、断开链接等方式,防止侵害的进一步扩大。在第三方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则需与实际注册使用小号的用户一同向郑爽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所以我们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个号究竟是不是郑爽所有呢?因为它做出来的许多事情让我后脊发凉,无法想象会是一个公众人物做的事情。
抛开语言看不懂、各种粉圈才能明白的黑话不说(这也可算一项技能),还曾直接在微博上爆粗口
以及该号关注的55人里,能看出不少是郑爽铁粉,但点开他们的微博,爆粗口语言成常态令人担忧
另外据网友提供,该号通过微博搜索关注的几个ID,平常就经常在黑其他家艺人,且黑这些艺人的言论污秽肮脏不堪
这种喷满屏幕的负能量已经引起我这位老人家的身体不适,以及在@Yeah虚拟小号 的评论区,各种撕X叫板言论层出不穷,令人后脊发凉。
但最不能让我理解的还是,公开向粉丝要钱。
而关于此号号主"要钱"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是否触犯相关法律?我们一条一条顺。
要钱方式一:正文+评论暗示
△该号每天都在删已发过的微博,一直不曾删的微博中有一条是"穷疯了",在之后自己又评论"一人给我一块我有70多万,一人给我100我明天就去买房"。19日11点多,该小号又发了条微博:"其实不用一块,一毛也行。"
要钱方式二:要"红包"
△而除了"穷疯了"这条微博,该号曾多次在正文或评论区释放关于钱的暗示。比如上图的"200和你互粉",在评论区可见如下评论
确实也有不少粉丝私信给该号红包,但具体点没点"领取"无法查证,有说收下了的,也有说没收。
△该号在此条评论下已点赞
有不少粉丝帮解释说,这是在和粉丝之间开玩笑。但恕我浅薄,不懂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玩笑乐趣在哪里?十足的令人尴尬。若此号真为郑爽所有,我真的要可怜其粉丝还得给自家明星打圆场开脱,但需提醒的是,一个年近而立之年的公众人物,其言行显然不是"还没长大的小女孩""耿直不会做人"这样的托词可以解释的。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也咨询了律师。
【如果小号确实是郑爽本人,那她向粉丝索要金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窦龙斌:在假定小号用户就是郑爽的前提下,在她暗示或评论要求粉丝给钱后,粉丝打赏以及私信发红包的行为,可以视作粉丝对其实施的无偿赠予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要钱方式三:小狗照片卖一块
昨天该号微博开启"微博橱窗"功能,卖一只名叫小七的小狗照片,商品名为"小七学费"。这个功能下午我体验了一下大概类似于淘宝,微博号主可把想卖的商品放在"橱窗页面"里,用户可生成订单,跳转支付宝或微博钱包支付。
随后,该商品名字改为"不要加心愿单!"。我理解为加心愿单只是收藏功能,不产生订单付费。截止至2月21日晚23:00,该商品销量就已达3524份
今日晚间更新数据,截止到发稿前20:30分,目前销量为5253份。
由于"微博橱窗功能"本就是合法有效的交易平台,窦律师解释说,此种向粉丝出售自家狗狗的照片的行为,应视作双方的买卖行为,双方意愿表现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该交易属合法行为。
但,在短短几个小时后,卖的另一个"商品",令人无语。
要钱方式四:韩国团体歌曲分享费1块
△昨天18:27分,该号po出某韩团的新歌《Don't Recall》视听链接,并在其后紧跟一条"橱窗链接",商品名为:分享下音乐,标价1块。截止到发稿前,该商品销量973件。
记者也下了个订单进行付款
↓
截止到发稿时,该商品一直处于待发货的状态,且该订单显示:如卖家在购买商品后7天内未发货,订单将自动关闭。
这也意味着,虽然其微博橱窗中【小狗照片】和【分享韩团音乐】的两件商品均已售出,若@Yeah虚拟小号 不确认发货,交易就不能完成,买家的付款将被自动退回。
但重点来了,窦律师称,在【分享韩团音乐】的订单中,不管款项退回来与否,该号此种行为已构成侵权。
窦龙斌律师:著作权侵权金额一般有三种计算方式。一,被侵权方实际损失;二、侵权方违法所得;三、法院酌定赔偿额。即使"退款",也不影响已构成了侵权的事实,但会影响第二种方式中的金额计算。
也就是说该商品不下架(目前该号已删除微博正文链接,但截止到发稿前,商品栏里仍在开放订单付款),该音乐版权持有方将有权起诉及根据相关协议索要或道歉、或金钱赔偿。
写到此,我真心不希望这个小号是曾经荧屏观众缘甚好的郑爽妹子所有。
如果真是郑爽本人在打理该号,真有深深的担忧。
有抽烟习惯、甚至写别人看不懂的文这些我都觉得非常正常,退一万步包容的讲,在私人领域里偶尔爆一句粗口,也是再正常不过。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都需要一些途径去发泄工作中的压力,更何况向来高压的娱乐圈。
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她是一个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是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明星身份带给你大众赋予的荣耀与财富,就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尤其喜欢郑爽的粉丝中有许多都还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党。
想这些年来哪一个明星没经历过全网黑的时期?杨幂、赵丽颖还有angelababy,抛开演技、敬业与否不说,至少她们在公众面前维持的还是尚甜美正向的形象。努力出好作品,才是让大众最快闭嘴的途径。
另外,最应该坚决站反对票的是向粉丝要钱这件事,尤其已构成侵权的【韩团音乐分享费1块钱】事件。虽然从号主迟迟不发货(或许最终也就是退款)的订单看,@Yeah虚拟小号 这些"要钱"的行为其实志根本不在于钱,但这种已经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已经发生,假如再因为"毫无常识"而导致吃上官司,那就太丢人了!
吃相太难看了,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