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下南京 新化县洋溪镇书记刘新民为搞房地产欺上瞒下
洋溪镇书记刘新民为了搞房地产欺上瞒下
一、说龙潭湾村的田不算基本良田,任何人只要去看看就知道,地处洋溪河畔,一望平原,几百亩,浇灌便利,不会干旱。在六十年代洋溪区政府区委苏书记把洋溪龙潭湾村田作为高产稻谷试验良田亲自尊点;
二、既然是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什么不把批文与我们见面;
三、说是龙潭湾村的田是用于马鞍山棚户区安置,为什么洋溪的美晶公司,鱼苗场也是说给马鞍山棚户区安置的,难道马鞍山棚户区在洋溪就需要这么多地方安置?马鞍山棚户区安置何其之多?
四、洋溪镇与槎溪镇即将合并,县政府已经决定统一建政府大楼,为什么还要到我们龙潭湾村去建洋溪镇政府大楼,这难道不是炒房地产吗?
五、田地丈量前是开了村干部和组长会议,并没有群众承包户参加,有的对政府这种强证手段不同意,村干部还说:“跟政府做对是不行的,奈何不了政府的。”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不准滥用农田,为什么刘还要不顾我们的死活强征我们的良田搞房地产?难道他这个“政府”比党中央还大?
六、一亩田留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两百平方米,这要我们花钱买,只给我们一百平方米建房子,说还有一百平方米要修路搞绿化,算盘打得精,要我们来帮他们铺这么多的路,搞绿化,建房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还要我们自己掏钱,只要造过房子的就知道这些证件要花多少钱和精力,那还不如把田送给他们算了。
七、“国家没有相关的安置政策”是说国家是不管我们农民的死活的,田地随时可以强制征收。
八、、不公示所谓的(2013)政国土字第521号文件呢,不开村民会,。不出公告,剥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九、我们写了一份报告,要求政府一亩田给我们三分实地面积建房子,给我们免费办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派几个代表送去刘新民书记手里,刘跟我们打官腔说:”这是不行的,你们还给了一百平方,有人房子拆了的都没安排,,这么多人都没说,你们几个人来讲什么,报告拿走,”,这像一个国家干部说的话吗?好像农民就该受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