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维权案开庭 孙文麟和男友登记被拒绝维权败诉(图)
今日(4月13日),全国首例同性恋婚姻维权案在长沙开庭。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最终法院驳回了孙文麟的请求。
今日(4月13日),全国首例同性恋婚姻维权案在长沙开庭。今天上午九点,当事人孙文麟参加了芙蓉区人民法院的庭审。从9点到12点,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记者刚刚从孙文麟处得知,最终法院驳回了孙文麟的请求。
去年6月23日,孙文麟和男友因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被拒绝,工作人员指着法条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
但孙文麟认为,《婚姻法》的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他认为,“‘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于是孙文麟寻求律师帮助维权,向长沙市芙蓉区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经补正后,1月6日,孙文麟和他的男朋友正式收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孙文麟告诉记者,他对败诉结果很失望,但是今天看到这么多人来支持自己,感觉还是很欣慰。他说,下一步自己会继续上诉。
同性恋现象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但法律是否许可其结为夫妻一直存在争议。因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道德和伦理问题,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长期对立。
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记者留意到,一些公开举办结婚仪式的同性恋者,同样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到他们“婚礼”现场祝福的亲友,只有寥寥数人。
孙文林的代理律师石伏龙表示,之所代理此案,一方面源于他关注公益诉讼,对同性恋问题有一些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婚姻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其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对于儿子与“男友”登记结婚的事,孙文麟的家人表示支持。孙母说:“不管社会上如何歧视我的儿子是同性恋,我都会坚定地站在儿子这边。”
孙文林说,14岁的时候,他就跟家人“通报”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当时父母没太在意,觉得我年龄太小,尚不懂事。”
在他17岁那年,因同性恋的事,孙与父亲有一次激烈的冲突,至今记忆犹新。
孙文麟回忆,奶奶70岁生日的时候,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好不热闹。有一位大伯坐在他旁边,随意问了他一句:“长这么高,这么帅,有没有女朋友啊?”孙几乎不假思索地回复:“我不喜欢女的,我喜欢男的。”说完,孙留意了一下坐在他对面的父亲,正狠狠地瞪着他。
回家后,刚进家门,憋了一肚子气的父亲便踹了孙一脚。父子俩为此闹得很不愉快。紧随其后的家人得知情况后,将孙文林拉到一旁的房里,轮番进行“批斗”。
“当时我很委屈,却又找不到更好的语言和方式来反驳。”孙文林说。
而此时他的父母,与很多同性恋者的家庭一样,充满了难过与自责。
在这种阴影之下,孙文林之后变得很自卑,脾气也很古怪。一直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到大学,才有所好转。
孙文林说,上大学后,自己抛开心理包袱和顾虑,大胆地向外界承认了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者。
“这些年通过不断沟通,跟父亲的关系缓和了一些。”孙文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