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案真相 论黄静事件 真的全是华硕的错吗
转贴 黄静华硕事件中谁会害了黄静 2008-12-04 06:56 2006年3月华硕计算机公司向北京警方报案称,受到涉及金额500万美元的天价敲诈勒索,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却是购买了华硕计算机的一位首都经贸大学三年级在校女大学生,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做出了无罪不起诉决定,并于2008年9月22日做出了国家赔偿决定,最终认定这名女大学生是合法维权行为。
大家可以看出这里边的问题所在, 大学生认为电脑出了问题这无可厚非,但是索赔500万是何根据呢?索赔的目的是什么呢?可以推测到黄静应该没有想到被拘留10个月之久的。
如果想到她应该会做出另一种选择。因为这10个月让黄静失去的太多,有可能影响她的整个人生走向。
而现在黄静获得了自由,我不想谈司法机关的问题,现在黄静通过律师又进行维权程序起诉华硕赔偿500万,我在新闻里看到了律师的姓名和起诉的一些内容。 不知道谁会害了黄静,其实中国有一句经过历史检验的至理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换位思考很多问题就想通了,如果黄静是华硕的老总当一位消费者让赔偿500万的时候,黄静会怎样决策呢? 同样当华硕方是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的产品呢?(因不知到底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现在假设如果有)企业会如何思考行动。
而现在,黄静已经在人生中经历了风雨,是谁又把她推到了风口浪尖呢? 诉讼,首先索赔500万一定会败诉,因为按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来看,根本就不会胜诉500万,这个数字的案件受理费就高达46800元。
如果他的代理律师收费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将会达到10万左右吧,为什么会打一场不合算的诉讼呢?而且这种损失如此巨大? 人的聪明度就在于没有行动但主观意识已经有了,这起诉讼中将会使黄静付出金钱上沉重的代价,假如有人愿意出钱来打这场诉讼,时间将会历经很长,那么有谁会代替黄静承担心理压力呢?有谁会补回她逝去的年华呢? 在年初的时候周老虎事件中就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立场,一方说拿脑袋担保是假虎,一方说拿脑袋担保是真虎。
最终周正龙锒铛受刑。 黄静与华硕的事件的最初索赔动机不得而知,但现在的诉讼500万可能是炒作。 天很蓝,云很白,如果以个人放弃了应该追求的而追逐虚无缥缈的东西是不切合实际的主观意愿。 不论是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