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政府网】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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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朔城区政府网:李海渊在朔城区调研  11月20日下午,市长李海渊就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朔城区调研.市委常委.朔城区委书记张立新,区委

朔城区政府网:李海渊在朔城区调研

  11月20日下午,市长李海渊就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朔城区调研。市委常委、朔城区委书记张立新,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彪,副区长李杰及市区有关部门等随同。

 

  李海渊先后来到利民大唐风电项目、同煤朔南低热值煤电厂、天朔集团、神头光伏发电项目部,听取企业(项目)负责人汇报,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听取利民大唐风电项目情况汇报

李海渊指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保障改善民生、增加税收和百姓收入,更好地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可持续发展都有着积极作用。市、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朔项目建设。

李海渊强调,各级各部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精神,充分认识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禁止任何人阻止施工,影响重点工程项目推进。

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制定配套措施,把支持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项目单位要盯住目标不放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文明施工;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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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朔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全区境内,因地质作用产生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中型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防灾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灾情和险情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四、区政府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信息系统的组建、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