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美瑜主持对日本战犯谷寿夫的审判

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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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抗战胜利后,当时的国民政府于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重要在华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石美瑜被任命为庭长. 昨

抗战胜利后,当时的国民政府于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重要在华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石美瑜被任命为庭长。 昨日,记者采访了长期生活在株洲的石美瑜妹妹石美荫老人,听她亲口讲述了石美瑜的一些经历。

拒绝到伪法院工作

石美荫1918年出生,福州人,排行老四,上面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大哥就是石美瑜。他们的爸爸是会计,母亲则是家庭妇女,父母对他们要求严,从小就教育他们勤奋、自立、诚实。后来,石美瑜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福州法政大学学习法律,在大学期间就参加了司法官考试,获第一名。

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大哥石美瑜一边做家教一边读书,毕业后到上海法院工作。在法院做民事案。抗战期间,日伪政府要他到伪法院工作,被其拒绝,随后他躲到安徽某大学教书。

照顾三个弟妹

石美荫9岁时,父母就离别人世,长子为父,她和二哥、姐姐就到上海投奔大哥。在大哥的照顾下,石美荫考上医学院,毕业后从事护士工作。上海被日军占领后,石美荫到昆明红十字会工作。这期间,她与大哥失去了联系。直到抗战胜利后她重返上海,才与大哥相见。据其回忆,这时的大哥石美瑜工作非常忙,经常工作到深夜。不久,精通8国语言的大哥石美瑜就前往南京,担任军事法庭庭长工作。

正义的审判

军事法庭审判的第一个战犯就是在南京大屠杀中欠下累累血债的日军将领谷寿夫,随后又对酒井隆、矶谷廉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田中久一等战犯进行审判。在以石美瑜为首的爱国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谷寿夫、酒井隆等战犯相继被判处死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49年,石美瑜去了台湾,他个性正直,不愿屈从官宦,不久即辞官到民间从事法律工作。1992年石美瑜在美国去世,享年84岁。

驳斥日本右翼言论

1986年,在分别37年后,石美荫曾经到香港与石美瑜见过一面,这是兄妹俩的最后一面。在那次会面中她得知,1984年大哥为驳斥日本右翼政客否认侵华和南京大屠杀的言论,拿出保存数十年的“战犯谷寿夫判决书”说:“这就是日军南京大屠杀最有力的证据。”

几经辗转,1960年,石美荫到了株洲车辆厂医院工作,直到退休。(本报记者 李春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