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伟为什么是美国 【法律讲坛】周大伟:为什么是美国——从美国20世纪法律史谈起
为引导民商法律学院学生更加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发展历程,通过进入美国近现代化法律史的殿堂,让学院学生全面了解美国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学院于3月14日邀请周大伟老师开展"为什么美国:从美国20世纪法律史谈起"讲座。民商法律学院王建宇院长与全体教职工共同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周大伟老师分别从3个方面论述美国法律制度建立的过程与历史发展。周老师简单介绍了美国的历史背景,并提出了民主与法制的问题。与此同时,周老师引用阿尔温.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将人类社会分为3个阶段。
用弗里德曼教授的话说,美国的发展故事是一个在变化过程中发生的稳定性的故事,是一个新酒不断倒入旧瓶的故事。经济史学家麦迪森根据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古代曾在世界遥遥领先,那是因为世界的经济并没有发展也没有全球化,所以并没有实际意义。
接着,周大伟老师根据自己多年学习的经验,总结了20世纪美国法律体系发展过程中的特征。从法律层面来说,法律职业精英治国固定化,法律诉讼的激增以及法律条文的细化。从社会层面来说,对暴力革命以及暴力行为的严控,普遍并有效的财产和税务申报制度以及有条不紊的地方法治制度。更有甚者,科学技术推动法律变革。
最后,老师从美国法律价值体系的普适意义来论述为什么美国从20世纪法律史谈起。周大伟教授指出:如果文化和贸易正在全球化,那么法律也不可避免地随之效仿。劳伦斯.弗里德曼认为,美国法律价值体系有利于法律全球化。而特玛纳哈认为,法律价值体系有利于国家法治化和宪政的建立。
美国法治的发展,是值得中国在建立自己有特色的法律体系中可以予以借鉴的,也是值得去效仿的。中国作为一个有五千年历史的大国,在法律建设下应当跟紧时代的潮流,做到法律全球化,这有利于中国的法律更具有适应国际化的效力,当然,在汲取与借鉴以美国为首的法律大国的法律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要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中国法律职业人似乎应当比其它领域的人具有更多的耐心。通过这次讲座,有利于学院学生了解近现代美国法律的发展轨迹以及对全球化法律的影响,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义不容辞坚定自己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