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法无禁止即可为 吴晓灵:放松金融管制 老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
保护多数投资人的利益、替代搭便车现象是公权力介入金融活动的基础
当前中国改革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据财经国家新闻网了解,如何界定政府的职能成为各界热议的重点。
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年会上表示,应当超越国有和民营的争论,发展社会资本。同时,政府承担过多的责任会抑制金融发展,应合理界定政府职能。
“产权明晰、契约自由、交易公平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再出发的三个基点。”吴晓灵提出。
产权明晰是商品交换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吴晓灵表示,几百年来企业产权制度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只要产权是明晰的,在不同的产权之间也都会有商品交换。而中国改革到了关键的节点,也应该对产权制度做一个现实的审视,对未来的发展也应该有进一步的考虑。
“公到极处便为私,私到极处便为公”。吴晓灵说,“一个全民的企业,全民怎么管他?没有约束,没有制约的时候,那个一把手就是这个企业的所有者,公到极处便是私。现在谈到很多腐败的现象,其实就是东西是大家的,没有人去管他。而私到极处便为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一份财产,当我的财产要找一个可靠的人委托他经营的时候,我就要对这个受托的人进行监督,这就是一种信托。”
而这种信托方式产生的财产的集合就是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的有效运用可以给公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能够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但是,目前中国只有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没有财团法人的概念。中国应该健全法制,促进社会资本的形成,在法律上要给财产法人以法律地位。”吴晓灵提出,除此之外,中国还需要发展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制度,同时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基金和慈善机构,完善社会资本。
她表示,还应修证券投资基金法,培育社会资本,给所有老百姓以更好的财产增值的机会。此外,要完善信托法,保障最终受益人和社会资本的专业化运作。
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吴晓灵还提出,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给公民契约自由。
金融活动是一种财产权,既包含了所有权和使用权,也包含了收益权和处置权。目前政府承担了过多的风险,所有的金融机构一旦出风险,政府就去兜底,政府怕自己兜底,所以就对老百姓的财产权加以了各种各样的限制。
吴晓灵认为,保护多数投资人的利益、替代搭便车现象是公权力介入金融活动的基础,政府应负有限的责任,这样才能解放金融。“只有风险、责任与首先权相匹配,才有真正的金融活动,政府承担过多的责任会抑制金融发展。”
对于如何保证交易公平,吴晓灵表示,需要完善法制环境,构筑社会道德底线。“但是我们在执行法规的时候,往往是司法上没有做到公正执法,不能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样也会败坏社会道德。”
吴晓灵还提出,在产权明晰、风险自担的基础上完善监管,放松管制,促进金融业的发展,“政府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老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