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遗留的婚姻形式有哪些? 4大方式为你深度分析婚礼制度
大部分研究中国婚姻史的学者们,仍然进行着19世纪西方民族学家和中国先秦时代以前的思想家们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即推测古代婚姻形式及其演变过程。结果如下:
1.原始群婚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x.j。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x.j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2.血缘婚
血缘婚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分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3.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4.族外婚
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他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