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被私生女告上法庭 索要精神损失费360万抚养费576820元 (/)
7月12日上午,张铁林与“私生女”张某的纠纷案将在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此次庭前会议,张某将向其父张铁林索要抚养费576820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目前,张某由于身体原因未到庭,由其母亲侯女士代为出庭,庭审将于9点正式开始。
据了解,今天的庭前审理,双方会交换证据。原告方面将提交视频证据和相关票据,并据此索赔抚养费576820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目前,双方代理律师已经到庭,9点正式开庭。
2015年6月初,演员张铁林被其国内的一名年纪十五、六岁的私生女张某告上法庭,索赔自出生之日起至其16岁期间的抚养费。次年9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张铁林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至18周岁的抚养费198.4万元。随后,张铁林实际履行判决内容。
此次诉讼,是张某针对精神损害赔偿和医疗、教育方面的抚养费的另案起诉。据相关资料显示,直至2016年此案开庭前,张铁林面对媒体仍不承认女儿,称:“但凡自食其力,心态平和,也不至于为了钱去颠倒黑白,恶语中伤。我庆幸最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各方忧虑,还社会舆论以真实诚信,还当事人以自知之明,还孩子以平安稳定,还良知以心安理得就好了。我尊重法律,做好了准备,希望她们到法院来说理。”张某的母亲侯女士也透露,自从去年9月一审判决结束后,虽然张铁林方面已经按约支付了生活抚养费,但一直未与女儿联络表达关心,致使女儿的抑郁症更甚,因此母女俩决定再诉张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