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书法 唯法是从铸铁案 淡泊宁静守天平——记宁国市法院李智勇同志
李智勇1995年从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到宁国市法院工作,从事法院工作17年以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司法,忘我工作,多次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2007年1月被宣城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2月荣获宣城市"百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同年6月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3月被宁国市委政法委评为宁国市"十佳政法干警"。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李智勇同志正直、机智的性格。作为法官,李智勇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他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同时,他还注重对审判经验的积累和知识的更新,在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裁判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摸索和探讨科学的量刑方法,指导全庭同志审慎细致办理好每一件刑事案件。
讲政治、顾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他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特别是在审理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中,如果民事赔偿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因此对此类案件,他总是提醒自己和全庭同志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多年来他办理的此类案件调解率一直高达90%以上。同时,他还注重对少年法庭审判工作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庭前调查走访、庭中寓教于审、庭后帮教挽救"的立体审判新模式,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廉洁勤政、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李智勇同志廉洁自律,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他主审的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的一位亲戚是他的同学。
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他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
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