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戏骨王志文酒驾被查 盘点娱乐圈酒驾醉驾事件
楚天都市报讯 王志文成了“高晓松第二”?26日,曾主演《皇城根儿》《过把瘾》《刑警本色》《手机》等众多精彩影视作品的明星王志文,被上海警方在例行盘查中验定为酒驾,一时引发社会热议。
这是继去年5月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案发后,又一起明星酒驾事件。尽管王志文是在警方例行盘查中被查出酒驾,且尚未达到醉驾标准,但他的不少“粉丝”表示惊讶和惋惜。
王志文酒驾 街头被查获
26日早,知名微博“每日上海”爆料:凌晨上海虹许路靠老外街,警察在查酒驾,查到一辆路虎“发现者”,驾驶员手搭在警察蜀黍肩膀上好似哥们儿,近看原来是王志文已经醉得不成样了,脸红得要死。
据博友透露已见过王志文多次酒驾。也有网友称,对于酒驾问题,上海交警部门一直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也令此成为“后门”最不好开的领域。
在微博上,记者看到一张王志文对着镜头竖起中指的照片,许多网友对此动作非常反感。但记者调查发现,该图片是2009年王志文一身酒气开车时被记者拍到的旧照,与本案无关。
扣证6个月 罚款1000元
昨日上午9点30分,上海公安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发布消息:一名王姓男子涉嫌酒驾正被调查,目前血样已送司法鉴定。记者核实,王姓男子就是王志文。中午11点,警方公布血检结果,王志文血液中酒精含量经司法鉴定为0.28mg/ml,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海长宁交警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志文酒驾被认定后,将依法被处以1000元罚款、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同时,王志文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班,学习班合格后必须满6个月才能凭合格成绩单领回驾驶证。
据悉,王志文交了300元保释金后已经离开派出所。
偶像过酒瘾 粉丝很惋惜
虽然不是“醉驾”,但王志文此次的过失,却因其巨大的知名度和常年保持的积极健康形象而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王志文是我小时候的偶像,酒驾?太不应该了!”“这次他真的‘过把瘾’了……”一些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
署名“Z小明童鞋Z”的网友留言说:酒驾肯定不对,该受什么处罚,就怎么处罚。“酒醒后如果有高晓松那样敢于面对、承担的态度,还是可以起到积极作用的!”
记者致电王志文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非常惊讶。另一名曾经参与王志文电视剧项目制作的助理对记者说,演艺圈里交际应酬多,喝“小酒”的事不少,但是酒驾就不应该了。他认为,此事王志文的团队也有一定责任。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电
网友:他嗜酒圈内有名
有网友称,上次在北京就见到喝醉的王志文,看来他经常喝醉。事实上,王志文的嗜酒在圈内闻名。2007年,台湾演员张震宴请王志文等好友,王志文餐后被拍到烂醉如泥,和几个女性友人拉拉扯扯。2009年6月,当时新婚不久的王志文酒足饭饱后准备乘车离开,却被记者逮个正着,对着他拍照。满脸通红的王志文对记者竖起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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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酒驾事件簿
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明星频触法规条例红线的事近年来屡有曝光。
●高晓松醉驾被拘6个月:2011年5月9日晚,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酒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被处6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人民币。
●阿穆隆被判刑:2010年3月3日凌晨,歌手阿穆隆驾驶一辆蓝色宝马车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湖北人李荣珍相撞,造成其特重型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阿穆隆驾车逃离现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胡彦斌车祸后逃逸:2009年6月25日,胡彦斌驾驶一辆大型越野车,撞上一辆蓝色出租车,使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3人受伤。事故之后,胡彦斌逃离现场。最后他被处行政拘留7天、罚款700元。
●周杰弃车逃逸:2009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车在北京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7月1日,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其属弃车逃逸。
●吴京被拘留10天:2006年12月13日凌晨,武打明星吴京在北京醉酒驾驶,被交警截查。吴京被行政拘留10天。
律师说法
明星要带头遵纪守法
资深法律界人士陈彦栋分析,王志文酒驾事件,反映了时下名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他认为,越是社会影响力大的明星,越是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明星只有带头遵纪守法,传播健康正面的形象,才会获得公众发自内心的喜爱和尊重。”律师刘军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