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的女儿 马怀德教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
4月20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特邀监察员会议上,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李忠杰表示。
会上及会后,部分特邀监察员畅谈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看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而监察对象则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比较狭窄、存在盲区。
“很多涉及腐败的行为并不见得是党员所为,这就需要一个国家层面的机构来全面统筹反腐败。”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
2016年11月,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这一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在于,大大整合监督资源,从而提高监督效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方案》提出,“监察委员会要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过勇表示,原来隶属于政府的监察部门,将成为相对独立的监察机关。此前,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等并列提出。
“制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在部分地区试点,这些工作在社会各方面的反映都比较好、比较强烈。”马怀德说。
试点工作关乎改革成效。李忠杰表示,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纪委要负专责,不断发现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为改革全面铺开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