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仁现状 刘方仁案行贿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审被改判
刘方仁案行贿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审被改判
(楚天都市报)据新华社电 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志远以在“羁期间检举原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的犯罪行为属重大立功表现,一审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被贵州省高级法院采纳。贵州省高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宣判,判处刘志远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998年底,贵阳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出让贵阳市中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信息传出后,世纪兴业等公司均有意收购。刘志远经人介绍认识了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易阳。双方商定,收购成功后刘志远付给易阳好处费500万元。
据调查,刘志远在羁期间,检举了原贵州省证管办主任、案发前已任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向其索贿120万元的犯罪事实。此后,遵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刘志远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