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受审
据《贵州商报》报道16日,遵义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妇易阳涉嫌受贿一案。易阳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只是强调自己有自首和积极退赃的情节。
易阳原系贵州省工商银行的干部,1997年下半年辞职下海经商。易阳称,她辞职的事刚开始刘方仁并不同意。她和丈夫多次劝爸爸:“没几年你就要退休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如让我们下海搞点钱。”后来刘方仁同意了。辞职后,易阳在贵阳开办了贵阳阳达实业公司。
1999年初,北京世纪兴业投资公司准备收购贵州中天\(集团\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该公司董事长刘志远了解到易阳的特殊身份后,请易阳帮助。双方约定如收购成功,刘志远付给易阳好处费500万元人民币。刘方仁给有关领导打招呼后,刘志远成功收购中天。随后,刘志远按约定付给易阳500万元。易阳夫妇和刘方仁商量了这500万元的分配方案:刘方仁夫妇200万,刘方仁的大儿子、大女儿各50万,易阳夫妇及孩子200万元。
在最后陈述时,易阳声泪俱下:“作为一名高干子弟,我十分羞愧。我的行为,不但害了我自己,还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不幸。我错用了爸爸的权力!我有今天,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还有父母疏于教导。我本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和一个有很好发展的事业,今天成了这样。悔不当初呀,希望大家和其他高干子弟以我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