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国治流浪的艺术 舒国治《流浪的艺术》
纯粹的流浪。即使有能花的钱,也不花。 享受走路。一天走十哩路,不论是森林中的小径或是纽约摩天楼环绕下的商业大道。
不让自己轻易就走累;这指的是:姿势端直,轻步松肩,一边看令人激动的景,却一边呼吸平匀,不让自己高兴得加倍使身体累乏。并且,正确的走姿,脚不会没事起泡。 要能简约自己每一样行动。
不多吃,有的甚至只吃水果及干粮。吃饭,往往是走路生活中的一个大休息。其余的小休息,或者是站在街角不动,三五分钟。或者是坐在地上。能适应这种方式的走路,那么扎实的旅行或流浪,才得真的实现。
会走路的旅行者,不轻易流汗(“ Never let them see you sweat!”),不常吵着要喝水,即使常坐地上、台阶、板凳,裤子也不脏。常能在较累时、较需要一个大的 break时,刚好也正是他该吃饭的时候。
走路是所有旅行形式中最本质的一项。沙漠驼队,也必须不时下得坐骑,牵着而行。你即使开车,进入一个小镇,在主街及旁街上稍绕了三四条后,你仍要把车停好,下车来走。
以步行的韵律来观看市景。若只走二十分钟,而又想把这小镇的镇中心弄清楚,你至少要能走横的直的加起来约十条街,也就是说,每条街只有两分钟让你浏览。 走路。
走一阵,停下来,站定不动,抬头看。再退后几步,再抬头,这时或许看得较清楚些。有时你必须走近几步,踏上某个高台,踮起脚,眯起眼,如此才瞧个清楚。有时必须蹲下来,用手将某片树叶移近来看。
有时甚至必须伏倒,使你能取到你要的摄影画面。 流浪要用尽你能用尽的所有姿势。 走路的停止,是为站立。
什么也不做,只是站着。往往最惊异独绝、最壮阔奔腾、最幽清无伦的景况,教人只是兀立以对。这种流浪的艺术站立是立于天地之间。太多人终其一世不曾有此立于天地间之感受,其实何曾难了?局促市廛多致蒙蔽而已。
惟在旅途迢遥、筋骨劳顿、万念俱简之后于空旷荒辽中恰能得之。 我人今日甚少兀兀的站立街头、站立路边、站立城市中任何一地,乃我们深受人群车阵之惯性笼罩、密不透风,致不敢孤身一人如此若无其事的站立。
噫,连简简单单的一件站立,也竟做不到矣!此何世也,人不能站。 人能在外站得住,较之居广厦、卧高、坐正位、行大道岂不更飘洒快活? 古人谓贫而乐,固好;一箪食一瓢饮,固好;然放下这些修身念头,到外头走走,到外头站站,或许于平日心念太多之人,更好。
走路,是人在宇宙最不受任何情境缰锁、最得自求多福、最是踽踽尊贵的表现情状。
因能走,你就是天王老子。古时行者访道;我人能走路流浪,亦不远矣。 有了流浪心念,那么对于这世界,不多取也不多予。
清风明月,时在襟怀,常得遭逢,不必一次全收也。自己睡的空间,只像自己身体一般大,因此睡觉时的翻身,也渐练成幅度有限,最后根本没有所谓的翻身了。
他的财产,例如他的行李,只扎成紧紧小小的一捆;虽然他不时换干净衣袜,但所有的变化,所有的魔术,只在那小小的一捆里。 最好没有行李。
若有,也不贵重。乘火车一站一站的玩,见这一站景色颇好,说下就下,完全不受行李沉重所拖累。 见这一站景色好得惊世骇俗,好到教你张口咋舌,车停时,自然而然走下车来,步上月台,如着魔般,而身后火车缓缓移动离站竟也浑然不觉。
几分钟后恍然想起行李还在座位架上。却又何失也。乃行李至此直是身外物、而眼前佳景又太紧要也。
于是,路上绝不添买东西。甚至相机、底片皆不带。 行李,往往是浪游不能酣畅的最致命原因。譬似游伴常是长途程及长时间旅行的最大敌人。
乃你会心系于他。岂不闻“关心则乱”? 他也仍能读书。事实上旅行中读完四五本厚书的,大有人在。
但高明的浪游者,绝不沉迷于读书。绝不因为在长途单调的火车上,在舒适的旅馆床铺上,于是大肆读书。他只“投一瞥”,对报纸、对电视、对大部头的书籍、对字典、甚至对景物,更甚至对这个时代。总之,我们可以假设他有他自己的主体,例如他的“不断移动”是其主体,任何事能助于此主体的,他做;而任何事不能太和主体相干的,便不沉沦从事。
例如花太长时间停在一个城市或花太多时间写 postcard或笔记,皆是不合的。
这种流浪,显然,是冷的艺术。是感情之收敛;是远离人间烟火,是不求助于亲戚、朋友,不求情于其他路人。是寂寞一字不放在心上、文化温馨不看在眼里。
在这层上,我知道,我还练不出来。 对“累”的正确观念。不该有文明后常住都市房子里的那种觉得凡不在室内冷气、柔软沙发、热水洗浴等便利即是累之陈腐念头。 要令自己不懂什么是累。
要像小孩一样从没想过累,只在委实累到垮了便倒头睡去的那种自然之身体及心理反应。 常常念及累之人,旅途其实只是另一形式给他离开都市去另找一个埋怨的机会。
他还是待在家里好。 即使在自家都市,常常在你面前叹累的人,远之宜也。 要平常心的对待身体各部位。
譬似屁股,哪儿都能安置;沙发可以,岩石上也可以,石阶、树根、草坡、公园铁凳皆可以。 要在需要的时机(如累了时)去放下屁股,而不是在好的材质或干净的地区去放。
当然更不是为找取舒服雅致的可坐处去迢迢奔赴旅行点。 浪游,常使人话说得少。乃全在异地。甚而是空旷地、荒凉地。
离开家门不正是为了这个吗? 寂寞,何其奢侈之字。即使在荒辽中,也常极珍贵。 吃饭,最有机会伤坏旅行的洒脱韵律。
例如花许多时间的吃,费很多周折去寻吃,吃到一顿令人生气的饭(侍者的嘴脸、昂贵又难吃的饭),等等。要令充饥一事不致干扰于你,方是坦荡旅途。
坊间有所谓的“美食之旅”;美食,也算旅吗?吃饭,原是好事;只不应在宽远行程中求之。美食与旅行,两者惟能选一。 当你什么工作皆不想做,或人生每一桩事皆有极大的不情愿,在这时刻,你毋宁去流浪。
去千山万水的熬时度日,耗空你的身心,粗砺你的知觉,直到你能自发的甘愿的回抵原先的枯燥岗位做你身前之事。 即使你不出门流浪,在此种不情愿下,势必亦在不同工作中流浪。
人一生中难道不需要离开自己日夕相处的家园、城市、亲友或国家而到遥远的异国一段岁月吗?人总会待在一个地方待得几乎受不了吧。
与自己熟悉的人相处过久,或许也是一种不道德吧。 太多的人用太多的时光去赚取他原以为很需要却其实用不太到的钱,以致他连流浪都觉得是奢侈的事了。
他们的确年轻时曾发过宏愿,说出像“我再拼上三五年,有些事业基础了,说什么也要把自己丢到荒野中,无所事事个半年一年,好好的流浪一番”这样的话;然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转眼过去,他们哪儿也没去。
有时他们自己回身计算一下,原可能派用在流浪上的光阴,固然是省下来了,却也未必替自己多做了什么丰功伟业。
唉,何惜也如此算计。正是: 未能一日寡过 恨不十年流浪 老实说,流浪亦不如何。
不流浪亦很好。但看自己有无这个念头罢了。会动这念头,照说还是有些机缘的。 以我观之,流浪最大的好处是,丢开那些他平日认为最重要的东西。
好比说,他的赚钱能耐,他的社会占有度,他的侃侃而谈(或训话习惯),他的聪慧、迷人、或顾盼自雄,还有,他的自卑感。 最不愿意流浪的人,或许是最不愿意放掉东西的人。
这就像你约有些朋友,而他永远不会出来,相当可能他是那种他自己的事是世间最重要事之人。
便有恁多势利市侩,益教人更想长留浪途不返市井也。 和尚自诩得道度人,在电视上侃侃而谈,听者与讲者俱梦想安坐家中参详几句经文、思辨些许道理,便啥事可解,噫,何不到外间漫游,不急于归家,一日两日,十日半月,半年一年,往往人生原本以为不解之难题,更易线松网懈,于焉解开。
须知得道高僧亦不时寻觅三两座安静寺庙来移换栖身。
何也?方丈一室,不宜久居;住持一职,不宜久拥;脱身也,趋幽也,甚至,避祸也。 拓荒者及探险家对于荒疏的兴趣,甚至对于空无的强切需求,使得他们能在极地、海上、冰原、沙漠、丛林一待就待上数月数年,并且自他们的描述与日记所证,每日的生活完全不涉繁华之事或丰盛食衣。
这显然是另一种文明。
或者说,古文明。亦即如狮豹马象般的动物文明,或是树草土石的恒寂洪荒文明。 拓荒者探险家历经了千山万海即使抵达了绿洲或是泊靠港埠,竟是为了添采补给,而不是驻足享乐、买宅居停,自此过日子。
他们继续往前寻找新的空荒。 也可能他们身上有一种病,至少有一种瘾,这种病瘾逼使他们不能停在城镇,好似城镇的稳定生态令他们的血液运行迟缓,令他们口臭便秘,令他们常感毫无来由的疲倦。
然他们一到了沙漠,一到了冰原,他的皮肤马上有了敏锐的舒泰反应,他的眼睛湿润,鼻腔极其通畅,再多的汗水及再寒冽的冰风只会令他精神抖擞。
这种似同受苦受难而后适应而后嗜习的心身提振,致使他后日再也不能不愿生活在人烟喧腾的城市。 然他们在荒凉境地究竟追求什么?不知道。
有可能是某种无边无际的大无聊,譬如说,完全的没有言语;或黑夜降临后之完全无光;或某种宇宙全然歇止似的静谧,静到你在沙漠中可清晰听见风吹细砂时两粒微如层土的砂子相击之清响。 探险式的旅行家,未必是找寻“乐土”或“香格里拉”;然“乐土”之念仍然是探寻过程中颇令他们期盼者。
只是乐土居定下来后,稍经岁月,最终总会变成非乐土,此为天地间无可奈何之事。 多年前在美国,听朋友说起一则公路上的轶事:某甲开车驰行于荒凉公路,远远见一人在路边伸拇指欲搭便车,驶近,看清楚是一青年,面无表情,似乎不存希望。
某甲开得颇快,一闪即过。
过了几分钟,心中不忍,有点想掉头回去将那青年载上。然而没很快决定,又这么往前开了颇一段。这件事萦在心头又是一阵,后来实在忍不住,决定掉头开去找他。这已是二三十哩路外了,他开着开着,回到了原先青年站立的地点,竟然人走了。
这一下某甲倒慌了,在附近前后又开着找了一下,再回到青年原先所站立之地,在路边的沙土上,看见有字,是用树枝刻画的,道: Seashore washed by suds and foam,(海水洗岸浪飞花,) Been here so long got to calling it home.
(野荒伫久亦是家。) Billy(比利) 这一段文字,嗟乎,苍凉极矣,我至今犹记得。这个 Billy,虽年轻,却自文字中见出他多好的人生历练,遭遇到多好的岁月,荒野中枯等。
Been here so long got to calling it home.即使没坐上便车,亦已所获丰盈,他拥有一段最枯寂却又是最富感觉、最天地自在的极佳光景。
再好的地方,你仍须离开,其方法,只是走。然只要继续走,随时随处总会有更好更好的地方。 待得住。
只觉当下最是泰然适宜,只知此刻便是天涯海角的终点。既不怀恋前村,亦不忧虑后店,说什么也要在此地赖上一阵。站着坐着,靠在树下瘫软着,发呆或做梦,都好。 这种地方,亦未必是天堂城市,未必是桃源美村,常只是宏敞平静的任何境域;只因你游得远游得久了,看得透看得淡了,它乍然受你降临,竟显得极是相得,正是无量福缘。
地点。
多半人看不上眼的、引为苦荒的地方,最是佳境。城市楼宇、暖气毛裘眷顾于众他;则朗朗乾坤眷顾于独你。 你甚至太涕零受宠于此天凉地荒,不忍独乐,几欲招引他们也来同享。
然而“相逢尽道休官去,林下何曾见一人?” 旁观之乐,抑是委身之乐?全身相委,岂非将他乡活作己乡?纯作壁上观,不免河汉轻浅。
流浪,本是坚壁清野;是以变动的空间换取眼界的开阔震荡,以长久的时间换取终至平静空澹的心境。
故流浪久了、远了,高山大河过了仍是平略的小镇或山村,眼睛渐如垂帘,看壮丽与看浅平,皆是一样。这时的旅行,只是移动而已。至此境地,哪里皆是好的,哪里都能待得,也哪里都可随时离开,无所谓必须留恋之乡矣。
通常长一点的时间(如三个月或半年)或远一点的途程(如几千里)比较能达臻此种状态;而尽可能往荒芜空漠之地而行或尽量吃住简单甚至困厄,也能在短时间及小行程中获得此种效果。
这也是何以要少花钱少吃佳肴馆子少住舒服旅店的真义所在。 前说的“即使有能花的钱也不花”,便是劝人抛开钱之好处、方便处;惟有专注当下的荒凉境、逆境,人不久获取之丰厚美感才得成形。
倘若一看不妙,便当下想起使动金钱之力量,便太多事看似迎刃而解,却人生尚有何意思? 事实上,一早便拥有太多钱的小孩或家庭,原本过的常是最不堪的概念生活。
而他犹暗地里沾沾自喜,谓“我能如何如何”,实则钱能带给他的,较之剥夺掉的,少了不知千千万万倍。 然则又有几个有钱人会如此想?我若有钱,或许便没能力如此想矣。
故我真庆幸尚可不必受钱之莫名自天降落而造成对我之摆布。 有一种地方,现在看不到了,然它的光影,它的气味,它的朦胧模样,不时闪晃在你的忆海里,片片段段,每一片每一段往往相距极远,竟又全是你人生的宝藏,令你每一次飘落居停,皆感满盈愉悦,但又微微的怅惘。
以是人要再踏上路途,去淋沐新的情景,也去勾撞原遇的远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