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张正义 新西兰华裔律师甘镇宇:为华社伸张正义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新西兰《联合报》报道,对于普通读者来说,甘镇宇(Michael Kan)这个名字也许还不够熟悉,但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震惊华社的“Kiko”谋杀案、奥克兰Newton公寓的华裔女子命案。
作为华社唯一的一位独立出庭、全程进行陪审团辩护与诉讼的刑事律师,从业以来,甘律师参与处理了众多与华社相关的案件,并受理了更多的Kiwi及其他种族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使得他在司法部对法律援助体系进行的改革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有资格受理四级刑事犯罪案件,成为目前新西兰唯一的司法部核准的最高级别的华裔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也是华社唯一的警察拘留法律协助律师。
凭借毅力 从初级做起
法律援助是公民权利的保障措施之一,是新西兰司法公正的体现。为使这一体系更为严谨、高效,从去年起,司法部对此进行了改革,要求所有有意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须经资格评审后按所取得的资格受理相应等级的刑事案件。
新西兰法律援助系统把刑事诉讼分为四级:一级为法官庭审、情节较轻的犯罪,刑期在10年以下;二级为陪审团审案,刑期在10年以下的犯罪;三级为陪审团审案,刑期在20年以下的犯罪,如严重抢劫、强暴、严重伤害等;四级为陪审团审案,刑期为终身监禁的犯罪,如凶杀、A类毒品犯罪等。
甘律师此前拥有二级案件的受理资格,此次司法部法律援助评审委员会授予他受理四级案件的资格,意味着他有能力全权处理所有级别的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同时评审委员会还批准他作为法庭执勤律师(Duty Solicitor)及警察拘留法律协助律师(Police Detention Legal Assistance Lawyer, 简称PDLA lawyer)来提供法律服务。
甘律师说,从业以来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凭借的是毅力,从初级做起。
甘律师1994年移居新西兰,在梅西大学攻读了MBA后,出于对律师这一职业的向往和热爱,他后来又选择进入奥克兰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专业。从入学时起,甘律师就立志做一名法庭辩护律师。2004年毕业后,他开始为一位Kiwi律师工作。
这期间,他参与了这位律师所从事的所有刑事案件辩护工作,获取了大量的经验,包括协助该律师处理上诉法院的案件。不仅在实践中学习,一有机会他还报名参加新西兰律师公会举办的各种相关课程,授课教师都是经验丰富的律师。自毕业以来,他坚持不间断地学习,这也是他能够通过司法部法律援助评审委员会审查的条件之一。
2010年,甘律师离开洋人律师,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Michael Kan Law Limited,成为一名独立执业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这也使他成为新西兰唯一能够独立完成从开场陈词(Opening statement)到结案陈词(Closing statement)的这一陪审团辩护全过程的华裔律师。
2010年甘律师成功地为发生在奥克兰Newton一幢公寓里的华裔女性命案的被告之一辩护,被告张景洋(音译)最终仅被判销毁证据罪,并缓期处罚,返回中国。根据新西兰的法律,如果12个月内他没再触犯法律,就不再对他进行处罚。张景洋可能是新西兰第一个涉及如此严重的犯罪而没坐一天牢的罪犯。
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误解
新西兰以往的法律援助体系使得少数不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律师也可以提供各个级别案件的法律援助服务,导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下降,因而普通人有一种说法,即法律援助律师都不是好律师,这也是本次司法部对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进行改革的原因之一。
对此说法,甘律师认为这是一种误解。他说,自己能做到今天的程度,得益于从初级的法律援助律师做起。因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属于社会阶层较低、经济能力较差的群体,他们所犯下的刑事案件形形色色、各种类型都有。
从业期间,他除了担任刑事被告的私人律师,同时也处理法律援助的案件,这让他有机会接触各个种族、各种类型的案件;同时,作为法庭执勤律师,他又有机会目睹和聆听其他律师的当庭辩护,从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1年,甘律师接受委托为一太平洋岛裔辩护,委托人被指在入室盗窃时,被邻居发现并报警,警察根据报警的车型、车牌号,追上作案车辆并将其抓获。委托人不承认盗窃,且车上没有赃物,而邻居当时也没有看到他的面孔,只记住了车辆。
凭经验甘律师在研究案情时发现,作案车辆离开时先是走的另外一条路,三分钟不到,车子又掉头回来,可是这三分钟的时间里邻居是没有看到的,据此他找出辩护的要点,即在这三分钟里,车上的人有可能已经换了,真正入室盗窃的人可能已经换了车。所以警察追的车辆是对的,但车里面的人不一定就是罪犯。法官认为其辩护有合理的怀疑,最后委托人无罪获释。
从业以来,甘律师经手的案件大大小小已不计其数,其中不少是“回头客”或过往的委托人介绍而来。他说,坚守职业道德,以专业的态度处理案件是他取信于委托人的主要原因。去年,他为一名中国留学生打赢了一场停牌驾驶的官司,当时这名留学生的朋友就在旁听席上就座。
没过多久,他的朋友就打来电话说自己发生了同样的情况,请甘律师来帮他打这场官司。在了解到他已经找了洋人律师后,甘律师就告诉他已经有了律师就不要换来换去了,推掉了这场官司。
法庭辩护律师不同于其他工作,其压力巨大,挑战性极高。甘律师深爱自己的职业,特别是在陪审团前辩护。他说,陪审团辩护如同现场直播,12双眼睛都盯着你的一举一动,谁都不能出错,“作为辩护律师,你的每一句话对当事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官司输掉,当事人是可能会坐牢的。
” 因此,在受理每一起案件时,他都做足准备,通常在了解案情后,进行仔细分析,判断从法律上是否有辩护空间。如果有,就为委托人提供选择方案;如果没有,他会直言相告,不加隐瞒。
利用华裔背景的优势
甘律师早年留学加拿大,移民到新西兰也已近20年,在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和语言运用上已没有障碍,从业以来,他经手的案件不计其数,其中洋人委托人多过华人。正如他的评审推荐人、诉讼律师Iswari Jayanandan所说:“他获益于自己的文化多样性并能够以一个非常合适的方式与委托人联系。
他理解文化的细微差别,在与不同于自己的文化及社会经济背景的委托人沟通时不存在困难。”但他的少数族裔背景有时还是会使他的能力受到质疑,甚至曾经有一位Kiwi律师就对他的一位华裔委托人说:“如果是在你的国家,你会请一位说英语的律师吗?”当然,这其中不乏有“抢生意”的目的。
2009年,甘律师为一名中国留学生做辩护。该留学生替朋友接收了一个寄自中国的包裹,被海关发现里面藏有冰毒。警方将其抓获并且在录口供时,该名留学生又说了谎,警方随后起诉他持有A类毒品。如果被定罪,刑罚会很严重。
庭审的关键是他是否知道包裹里面藏有毒品。在陪审团辩护时,甘律师从华裔年轻人交朋结友的习惯等角度向陪审团做出陈词,以情感动陪审团。陪审团在考虑了长达8个多小时后,最终做出无法决定的裁决。第二次陪审团庭审时,该留学生换了一名 Kiwi 律师,以为华人律师能让陪审团无法决定,Kiwi 律师一定会赢。结果庭审后不久,陪审团很快就裁定他有罪,最终被判7年监禁。
甘律师说,陪审团成员的构成都是普通民众,对他们讲高深的法律术语他们反而听不懂,而英语是我们的第二语言,我们讲老百姓的通用语言,这更容易为文化和教育背景参差不齐的陪审团成员所理解和接受。而且陪审团包容量很大,不会计较小节。
有一件事他至今津津乐道。那是在他刚开始做律师不久,有一次在庭上辩护时,他在形容笔帽时一时间没想起来该用哪个词,比手划脚之际,就听见身旁陪审团席上有人轻声说“cap、cap”。这件事令他印象深刻。他说,陪审团成员们知道你在说什么,他们不会因英语是你的第二语言而看低你。
这些年来,甘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身为华裔律师的劣势变成了优势。他说,“我有东方人的概念,又受到西方的训练,我理解检察官、法官们的西方思维方式,我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给出他们答案,从而给委托人最好的结果。”
去年,他受理了一起华人家庭暴力案件。委托人吴女士(化名)第一次发现丈夫有外遇时,为了孩子,她选择不离婚,忍下这口气。后来,她的丈夫再一次发生外遇并被她撞见,而且言语上对她极不尊重,这一次她爆发了,拿着一把刀冲到楼上找丈夫讨理。
丈夫带孩子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已经失去控制的张女士就持刀将房门砍出了个大洞。这时丈夫报了警。警察赶到时将吴女士逮捕并以持有危险武器及威胁态度的罪名起诉了她,如果获罪,她有可能入狱。
按照西方人的思维习惯,如果对方有外遇,就应该分开,因为这人已不可信赖。为了减轻吴女士的罪名,甘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准备了充分的材料,从华人传统女性通常为了孩子和家庭愿意忍让的角度,以及事件的发生是处于爆发的临界点上,而不是当事人蓄意所为,最终说服控方撤销了对张女士持有危险武器罪名的起诉,只剩下较轻的威胁态度的指控。
最后吴女士只认了较轻的威胁态度的指控,而且甘律师还向法官为她争取到了不留案底。法官在宣布判决结果后当庭对吴女士说,你应该好好感谢你的律师,你的律师做了非常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