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再度败诉!金晨诉唐人影视解约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了!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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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金晨 1 月 23 日,唐人影视官方微博发声明,艺人金晨诉唐人影视解约案二审判决出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7 年 3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 唐人声明 声明全文: 就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声明简称唐人影视)签约艺人金晨女士单方违约并起诉唐人影视解约诉讼一案,现声明如下: 金晨女士于 2016 年 8 月向唐人影视要求解除合同.2017 年 3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经

金晨

1 月 23 日,唐人影视官方微博发声明,艺人金晨诉唐人影视解约案二审判决出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7 年 3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

唐人声明

声明全文:

就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声明简称唐人影视)签约艺人金晨女士单方违约并起诉唐人影视解约诉讼一案,现声明如下:

金晨女士于 2016 年 8 月向唐人影视要求解除合同。2017 年 3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经过依法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金晨女士对一审判决表示异议,于法定上诉期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上诉案件经依法审理,唐人影视于今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上述依法判决,唐人影视与金晨女士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仍在有效履行期内,任何与金晨女士有关的演艺事务均须通过唐人影视洽谈、签署和执行。

对于此次解约诉讼,唐人影视尊重终审判决,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金晨女士发展演艺事业,与金晨女士继续保持友好合作。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