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的儿子 韩大元: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学院?│2016年人大法学院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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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作者简介]韩大元,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今天是法学院的开学典礼,也是你们与人大法学院结缘.与法律职业结缘的开始.作为院长

〔作者简介〕韩大元,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今天是法学院的开学典礼,也是你们与人大法学院结缘、与法律职业结缘的开始。作为院长,我想与同学们共同思考也许大家熟悉的话题,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学院?法学院的灵魂与使命是什么?

经过焦虑、苦恼与期待,你们填报志愿时选择了法学院。人的一生有两个不可抗拒的命运安排,一是父母赋予你生命,幸福地来到这个世界;二是在偶然或必然中选择母校和专业。这种缘分将伴随你们一生的情感,它是无法割舍的。我想知道,你们在选择法学院时想了什么?也许你看到太多社会的不公平与不正义的现象,坚信法学是正义之学;也许法律人的职业深深吸引了你;也许你认为律师职业能赚钱;也许你认为法学教授是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也许你发现很多国家总统都有法律教育背景,你相信历史会给你机会,但需要有法律背景,还有很多其他也许-------。无论你是何种原因选择法学院,我相信大家是经过认真思考的,心中充满着正义感,认同法学院理念,做好成为法律人的准备。但无论何种答案,不能回避一个问题,为什么需要法学院?法学院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法学院是现代大学的支柱

大家知道,近代意义上的第一所大学是建于1088年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该校设立的第一个学科是法学,然后有了医学与神学。也就是说,世界上第一个法学院诞生在这所大学,迄今有920多年历史。为什么世界上第一个大学开始只设立法学、医学与神学?因为法学乃是人心的安放,医治社会的病;医学乃是解除身体之疾苦;神学乃是安顿灵魂与信仰。

三者虽属于不同的知识体系,但有一个共同点,即以人为出发点,使人享有尊严、健康与信仰,而健康与信仰也需要法律的保障。

可以说,从人类第一所大学开始,大学与法学院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法学院与人类命运结合在一起。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虽然有变迁,拓展了新功能,如知识创新、社会服务等等,但大学捍卫时代精神的使命并没有变。

大学这颗人文精神的种子播下之后,在它发芽、幼苗及至长成参天大树的过程中,均有一个保护神在呵护、引导它的发展和壮大,这个保护神就是正义。可以说,法学院不仅承载着大学追求知识、力求创新、探索真理的光荣与梦想,而且是大学恪守社会责任、实现人文精神的后盾与支柱。

从古自今,大学与法学院就是相生相伴、不可分离的。因此,一所著名的大学,离不开一所优秀的法学院;一所优秀的法学院必将造就一所伟大的大学。世界一流的大学,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无不拥有一所优秀的法学院。

中国法学院的设立,也与第一所大学的诞生相生相伴。北洋大学(天津中西学堂),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当时,正值甲午战后,中国败于日本,朝野深感兴学救国,而救国要有治国人才,特别是法律人才。建校伊始,“律例”便是最初开设的四门专业之首。因此,北洋法科具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1899年第一届学生毕业,北洋大学颁发的中国历史上第一张大学文凭就是法科文凭,而第一张法科文凭获得者是王宠惠,他后来成为民国时期的著名宪法学家,成为近代中国法学的奠基人之一。

新中国第一所法学院(法律系)是1950年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法律系是其中的重要学科。1950年9月开始学生正式上课,开启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新篇章。65年来作为新中国第一所新型正规的法学教育机构,人大法学院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从900多年前的世界第一所大学法学院到120年前的中国第一所法学院,再到66年前的新中国第一所法学院,在这种历史的延续中,人大法学院传承着法治文明,延续着学术的脉络。法学院的历史告诉我们,一所伟大的大学法学院是不可或缺的,法学院是一所大学精神的支柱,也是穿越历史与现实的价值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