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李世平 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有了“实时评判员”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周红)从12月14日起,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管理系统。被纳入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管理的该市各级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法警、检察技术9个部门从事执法工作、担任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法律职务的人员在14日集中参加了执法档案管理系统业务培训。
据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剑光介绍:“检察人员执法档案记载的信息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检察队伍管理的基础数据和重要参考。通过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对其执法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历史积累,能够客观反映检察人员的成长轨迹,真实记录检察人员的执法绩效,有利于提高检察人员考核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时效性。
能够实现对案件管理和人员管理的有机统一、执法过程和执法标准的有机统一,从制度和机制的层面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保证检察权的正确履行。”
据了解,今年2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出台了《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随后经过研究开发出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系统。
执法档案系统包括个人执法工作、部门审核、执法作风、执法纪律四个版块。执法作风、执法纪律两项由政治部门、监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负责管理。政治部门负责对检察人员表彰奖励等政工事项,监察部门负责针对举报情况进行初查,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规定进行追究。
检务督察部门主要承担两项职责,一是对在检务督察中发现的检察人员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其次是采取抽查或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执法档案工作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所在院的检察官考核委员会负责审定执法档案,通过其所在部门向本人反馈。政治部门主要负责修订、完善执法档案中的有关规定,对部门的执法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同时保存纸质执法档案。
据介绍,执法档案将对检察人员年度职责目标进行考核,对检察人员执法情况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作为检察业务能力和检察实绩部分的总结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根据执法档案反映出来的执法绩效提出具体的建议,作为检察人员培训、交流、职务职级升降和奖惩的依据。
今后,北京市检察机关对检察人员的考核要综合反映检察人员的年度执法业绩、执法作风和执法纪律,把执法档案的记载,作为评价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相对接的良性机制,真正做到对优秀者重用,对有潜力者培养,对落后者鞭策。
对检察人员的执法情况要进行深度分析,将其充分运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遵循检察工作的特点和检察人员行为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悉,北京市检察院正在加紧研发执法档案管理系统的统计和分析功能,以便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供更为丰富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