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者2 大结局:乐少死而复生,最后一个卧底真面目揭秘
追了好久的《使徒行者2》迎来了大结局,小编昨晚熬夜追完了剧。虽然大结局了但意犹未尽,剧尾留下了悬念,暗示着还会有《使徒行者3》,让小编很是期待。黎sir的最后一个卧底也浮出水面。令人很是意外。
在剧中的20多集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新的角色,阿敏。她游走于跨国洗黑钱集团与长兴、福和之间,时而背叛魏德信帮助覃欢喜,时而背叛Jonny帮助魏德信,又与卓sir扯上了关系。刚开始还琢磨不透,她到底是魏德信安插在覃欢喜身边的棋子,还是与覃欢喜统一战线与魏德信有愁的人,又或是跨国洗黑钱集团的人。小编想了很久都想不通,阿敏拿了魏德信5000万帮助覃欢喜,另一面魏德信却称她是自己人,在魏德信身边的时候又千方百计的把他的客户给了覃欢喜.。最后想了很久才想明白,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对付魏德信,为黎sir报仇。而她自己也得了晚期肝癌,即将不久于人世。
阿敏与欢喜哥合作
阿敏在被魏德信发现她把客户资料给了覃欢喜之后,找她谈话,要她去杀了覃欢喜并拿回客户资料才能保住一条命。可是,她亮出了她的底牌,原来Jonny 在Scarllet的脑袋里植入了一个微信炸弹,引爆器就在阿敏手上,如果魏德信杀了她,Scarllet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不得已,魏德信放了阿敏。后来,她还是敌不过魏德信,被他杀死。这个女人还是有很厉害的一面,能够游走与三个狠角色的集团之间还不被识破,的确是能力非凡。而她作为黎sir的卧底这么有情有义,实在很难得。
在25集中,许启发明目张胆把Victor(魏德信)叫到办公室里来大声质问他,为什么还没杀了乐少?(这也是剧情不合逻辑的地方,就算再嚣张也不敢在办公室公然地谈黑道的事吧!万一被人看到了那不是有指证他是黑警的证据?),那个时候最大的黑警已经主动曝光了,和之前黑警主动现身一样毫无悬念。
但是关于许启发的历史在最后的大结局中终于有所交代,他原来是黑社会的人,名字叫做赵冠豪。因为张雪晴的母亲认出了他,他就残忍的杀害了她,(那段晚上看的,吓得我一哆嗦)简直人面兽心啊!赵冠豪原来是黑社会,冒充了许启发卧底的身份而进入了警局一路升迁,培养了原来大批冒充卧底实际上是黑社会的黑警,在警队里一直干着暗无天日的事,危害社会。最终邪不胜正,许启发被乐少杀死。
剧中魏德信是一个心狠手辣、智商高、情商高、能力很强、野心大的人,他很适合做领导者,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认定了Scarllet是她想要的过一生的女人,愿意为她放弃一切(这里就有点扯了嘻嘻)Scarllet刚开始还很犹豫,后来在魏德信奋不顾身救下她之后,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的求婚。在魏德信开枪打king哥那段,简直帅爆了。出枪快准狠,一个人干掉了7人。把Scarllet救出来的时候,仿佛被他迷倒了。这样一个“完美”的男人,因为出身黑道,干的都是贩卖毒品洗黑钱的事,注定结局是死。剧中,陈豪的表现非常出色,演什么像什么,比三哥演的还出彩,三哥在剧中的人设基本是个打酱油牵线的,而陈豪饰演的魏德信是剧中的一大亮点。每次陈豪的出场都有看点,而有时候三哥看的想快进。陈豪出场的时候总是有大事发生,而他总能HOLD的住全场,“我魏德信答应了的事,就绝对会做到”。不是反派的话,魏德信为人能力方面还是非常强的。
欢喜哥作为剧中重要的配角,在开场的时候设计了其老婆被杀死,从卧底转变为黑社会毒贩的剧情,成为对付魏德信的重要对手。这个信念始终贯穿整个电视剧,到了最后一集,欢喜哥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亲手打死了魏德信。当然最后还是卓凯帮的忙。最后 欢喜哥报了仇却没有如约去警局自首而是逃到了泰国,准备重新做起贩毒生意。人性就是如此的贪婪,身处花花世界,有多少不为之动心的,有多少人遗忘了自己的初心。
乐少为了给自己的亲哥哥报仇,冒充了哥哥卧底的身份,目的就是为了套取黑警资料信息,杀死黑警,为哥哥报仇。他在暗中一个个杀死哪些黑警,然而最大的黑警许启发却没有那么容易对付。清楚最大boss是谁后,乐少决定约出许 sir与他生死一搏。在决定送死的前一天,乐少主动去找正梅还带她去海底乐园玩,最后再看烟花时趁乱逃走,还留下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我爱你”正梅看后伤心欲绝。
乐少和挞Q一起去杀许sir,许sir杀死了挞Q,接着乐少杀了许sir。陈豪抓住乐少,强迫徐天堂杀乐少!天堂只能打了两三枪,然后乐少扑过来自己给自己补枪而死!
当正梅当知道乐少去世的时候狠狠的扇天堂耳光,两人联合准备给乐少报仇,抢了魏德信的五个亿,把魏德信引来,欢喜哥、魏德信、卓sir拿枪互指,结果卓sir开枪打掉了魏德信的枪,欢喜哥打死了魏德信。
在最后一集最大的亮点就是其实乐少没有死,原来乐少被覃欢喜所救,跟覃欢喜来到了泰国,当覃欢喜问他要不要回到卓凯身边,乐少说:和那边的距离太遥远,回不去了。
乐少不愿意再回到香港,但是在香港阿梅和徐天堂却要为了他的死踏上了复仇的路,结尾回应了乐少与阿梅和徐天堂相处的时光,十分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