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僵尸企业 刘志彪:清理“僵尸企业”需巧用产业组织政策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今日即将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今年一口气带来了7个提案,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主要任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是他关注的重点。对于近来受到热议的去产能、清理"僵尸企业",他建议,在运用产业组织政策时,地方政府应调整补贴对象,以鼓励企业间并购重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引导"僵尸企业"职工流向新的"蓄水池"。
"大量的‘僵尸企业’之所以‘僵而不死’,主要与地方政府长期运用包括财政补贴、银行贷款等在内的扭曲化的支持手段有直接的关系。"刘志彪直言不讳地说。目前,我国"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这些企业一般规模大、附加值低、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既然如此,地方政府为何还愿意甚至千方百计地为属地内的僵尸企业"续命"?
刘志彪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负债率太高,若让其由市场调节自动破产死亡,则地方政府以前通过追加投资、税收优惠、低价土地、信贷扶持等方式给予的前期投入就会打水漂,成为无法回收的沉淀成本,甚至相关官员也会被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拥有大量的低技能职工,劳动力转移和再就业困难,同时因占据大量的信贷资源,其破产死亡会极大地影响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状况。
因此,地方政府和银行不得不继续向其"输血",花钱买"平安"。
"僵尸企业"的难以清理也与我们更喜欢做"加法"不爱做"减法"有关,然而我们不可能长期地、单一地只使用增量调整手段做"加法",而不加大利用有效的存量调整手段做"减法"。刘志彪打了个比方:如果原有的资产存量是100单位,只需投入50单位的增量,即可对经济发展实现50%的结构调整力度;如果资产存量发展到1000单位,要达到原有的调整力度就必须投入500单位的增量。
但如果可以让1000单位中的1/5的资产流动起来,这200单位的"死"资产,就变成了结构调整的新鲜的活跃力量,就能集约化使用经济资源,减少结构调整的增量投入。
刘志彪表示,要化解产能过剩、消灭"僵尸企业",当前最好的办法是,鼓励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政府在综合施策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直接破产,避免运用激进的手段制造人为的社会冲突,重视运用兼并重组手段实现优胜劣汰。与此同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要鼓励那些有实力的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增发、借壳上市等手段实现对差企业的并购重组。
在政策取向上的鼓励之外,他还特别建议地方政府,要把对产能过剩的企业的补贴,转为对兼并重组方优势企业的补贴;对某些产业重点扶持的政策,也应该由支持和补助企业产能扩大,转变为补贴使用该产业产品的消费者和用户。"前者可以减少产能并鼓励结构调整行为,后者可以培育市场需求、扩大市场竞争并减少产能过剩。"
在刘志彪看来,清理"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的主要难点在劳动方而不在资产方。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本流动的障碍小,而劳动力退出壁垒大。劳动力调整除了会遇到技术上、经济上的种种障碍,往往还有社会学甚至心理学意义上的障碍,如对渡过了艰难岁月的企业容易产生依恋的情感,职工对进入新的行业缺少技能上、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准备,等等。
对此,刘志彪建议,加大对"僵尸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培养。他说:"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增长空间,今后将是吸纳就业的主要‘蓄水池’,劳动技能培训的方向也应该主要靠向这些方面,以适应结构调整和服务业革命时代的到来。"
"在改革和完善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评价考核制度时,应加大在化解产能过剩、减轻地方政府债务、消灭僵尸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考核权重,以改变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目标排序结构,约束其经济行为。"刘志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