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宪被判刑原因是什么?判了多久?
据台湾媒体报道,本土综艺天王吴宗宪过去因投资LED,涉嫌掏空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公司”3250万元(约人民币662万元)而惹上官司,被以违反证券交易法起诉,2013年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本月16日最高法院判决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定谳。他今(18日)出面说明,苦笑地说:“心里有点无奈,你们相信吗?”
吴宗宪今录中天《小明星大跟班》时表示,因与好友合伙并不清楚细节,但若持续上诉得遭限制出境2年,等同所有海外工作都只能停摆,甚至形同判《综艺玩很大》死刑。他说:“你觉得艺人要怎么办?要抄直接来我家好了,吴宗宪掏空公司,好不好笑?”他感叹地表示,心里有很多无奈与遗憾,“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我只能这样说。”
虽然认罪已成事实,但吴宗宪直言,“如果有人跑出来说被我掏空,我赔你100倍!”最后他还不忘消遣法官:“法官大人,夜阑人静,你判了吴宗宪掏空公司,你是要让人笑死吗?会让爸爸妈妈骂你的。你判人家那么重的罪,我真的没有,干脆把我抄家算了。”
2011年7月13日,吴宗宪突然遭台北检署约谈,因其涉嫌“假交易、真借贷”,违反商业会计法。当时台湾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爆发“掏空案”,该公司前董事长许丰扬涉嫌以挪用、借贷、投资、操纵股价、虚增营收或虚伪增资美化财报等手法,挪用公司资金近亿元新台币,其中有6000万被查出于2009年1月流向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账户。
虽然表面看上去是科技公司向阿尔发公司购买LED产品,但同年3月,阿尔发公司以产能不够、无法出货为由“解约”,吴宗宪归还部分货款。不过检调方认为这笔账很可疑,怀疑吴宗宪联合许丰扬掏空联明行动,之后台北地检署指挥台北市调查处全面搜查证据,其中包括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
在前往检调方说明案情时,吴宗宪坦承2009年1月联明行动科技的确用6000万本票购买LED灯,但后来因产能不足,3月就取消合作。事后吴宗宪退还了3600万现金,剩余的2400万也在随后归还。不过即使这样,2012年台北地检署侦办完后,仍然以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规等罪将吴宗宪列为被告,并提起公诉。
在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之后,昨天该案判决。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当初以吴宗宪掏空联明科技公司3250万元新台币资产,并依最重可处10年徒刑的《证券交易法》业务侵占等罪起诉。因吴宗宪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台北地院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判吴1年10个月徒刑,缓刑3年,罚款300万元新台币。
判决结果遭曝光之后,昨晚吴宗宪罕见高调在微博发出澄清,称自己在演艺圈30多年,只懂为观众表演,没有做过违背良心的事,也从未经手过财务。对于卷入掏空案,吴宗宪称是遭受童年朋友的牵连,感到非常无奈。他并以父母的名义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参与掏空联明行动。同时吴宗宪称已经全权交由律师处理,相信法律会还自己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