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现象”思考之五——共同追忆邹碧华 凝神聚力再出发
人民法院报社 倪寿明 “一人逝而众人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去世,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法院内外不同法律职业群体的高度关注,人们自发地用各种方式悼念以寄托对他的哀思,通过追忆和他有关的交往与故事,表达对他的认同、尊重和敬仰。
不少人于扼腕叹息中感慨“法官当如邹碧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高屋建瓴地指出,在当前的时代大背景下,这一现象于偶然中透出了必然,反映了社会各界对高素质法官、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对推动依法治国的强烈期盼。
毫无疑问,时代需要更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他们不仅是支撑中国法官群体的脊梁,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懈奋斗者的脊梁。
人们对邹碧华的怀念与追忆,不仅缘于邹碧华高尚的人格、渊博的学识、儒雅的风度,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法治社会建设与司法改革进程的深度关注,人们于缅怀的悲情中凸显出对现实的纠结和对改革的期盼,于深情的回忆中凸显出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时代特点。
邹碧华致力于审判实务研究。他总结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辅之以简明具体的九个操作步骤,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培养法律思维方法和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对于法官和律师研究法律适用的内在规律,把握审理案件的科学方法,提高司法技能和效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精于业务、善于思考的法官总是受人敬重的。
阅读他的专著,就如同与他面对面交流,既是一种法律修养的感染,也是一种法律文化的熏陶,更是一种法律信仰的向往。人们通过怀念与追忆邹碧华,期待有更多的法官像他一样,敬业爱岗,将公平和正义融化于自己的血液中,烙印在自己的脑海里,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
邹碧华致力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他认为,一个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学者等组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保障司法公正,必须依靠整个法律职业群体的共同努力。
为此,他积极倡导法官要“尊重律师、注重沟通”。在担任上海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主持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他所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在他去世前一天上线运行,使得他留下的“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的寄语,更加意味深长。
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仅在于知识背景上的共同,更主要的是法律信仰上的共同,表现在对职业责任、社会责任的认同感和自觉的追求。
当然,法官与律师因为定位不同,也会存在认识问题的分歧,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处理这些分歧。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过程中,法官必须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分歧,善于倾听不同的意见,在不同声音碰撞、交锋、磨合中,逐渐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识。
邹碧华致力于推进司法改革。改革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随着社会利益前所未有的分化,大量利害关系进入司法调整的视野;随着个人权利意识前所未有的增强,大量的维权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改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需要面对很多复杂的局面和棘手的难题。
有人分析说,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比如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问题,绝非一朝一夕形成,破解之道也不会一招一式可以见效。
同样,在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如何形成优秀法官的选任机制和不称职法官的退出机制,如何建立科学的司法责任制和法官评价机制,如何更加以人为本、完善保障、留住人才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勇于担当。
事实上,改革的每一次突破都有一个思想准备、形成共识的过程,都有一个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过程。法律界人士共同怀念和追忆邹碧华的过程,无疑正是减少分歧、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过程。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绝非一日一时之功。今天我们共同追忆邹碧华,就是为了明天凝神聚力再出发。只要我们有共同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有勇敢的决心,有包容的心境,再大的分歧和再多的争论,也都会朝着形成共识的方向转变,都会从中激发出最大的合力,形成推进社会前行和司法改革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