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那些禽兽父亲 可怜11岁女儿被糟蹋134次
所谓“虎毒不食子”,但这一幕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16岁女孩小梅(化名)身上。8月3日深夜,小梅被父亲易红桥在白云区萧岗当街暴打,引发市民围观。广州日报记者介入后发现,表面上,小梅被打是因在对面发廊里吃了一块鸭脖;其实,真相是她爆出已被父亲猥亵多年,还曾一度逃跑至张家界,但被抓回。目前其父已因涉嫌猥亵妇女罪被刑事拘留。
之后,少女妈妈接受采访时对记者坦承,她也早知丈夫摸女儿,但却希望大事化小让女儿听话,并埋怨女儿不该报警把家中顶梁柱的丈夫关起来,导致家变。“她(女儿)可怜,我也可怜。”如让她二选一的话,她宁可让老公回家。
刘女士表示,1996年,她16岁时就从湖南来广州打工了,在厂里认识了他,然后就在一起了。她知道女儿被老公猥亵。记者问为什么老公打女儿,刘女士也骂女儿时,刘女士表示不是骂女儿,是跟她说的她都不听。跟她说了不要把这些事情搞得很大,自己解决,搞成这样很麻烦。
8月3日深夜,小梅被父亲当街暴打,引发市民围观。随后,广州日报记者介入,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记者的连夜帮助下,小梅已联系上律师和社工组织,已得到安全庇护。白云警方介绍,易红桥供认了猥亵女儿的事实,目前已以涉嫌猥亵妇女罪被刑事拘留。
22岁的阿兰(化名)同19岁的小菊(化名)声称自己是一对同母异父的姐妹,大约一个月前来穗投亲却遭遇了噩梦般的经历。几经考虑,她们选择了报警。
广州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9月16日18时许,女事主何×梅(女,四川人,20岁)、何某(女,四川人,22岁,为同母异父姐妹)一同向黄埔警方报警,称分别于今年8月下旬、9月上旬在南岗街一出租屋、增城区新塘镇某旅馆内被杨某(男,四川人,43岁)强奸。
据台湾媒体2月3日报道,台北市一名18岁的少女,从3岁开始就遭亲生父亲猥亵,9年前父母离婚后,父亲竟变本加厉带她至速食店性侵;月前,父亲发现她交男友,竟拿钞票摺成的纸戒指向女儿下跪求婚,说:“嫁给我吧,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女儿被变态行径逼到崩溃,泪眼哭喊:“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兽父竟大言不惭说:“断绝父女关系就可以结婚。”少女不堪折磨日前向警方报案,警昨将他依强制性交罪送办。图为从3岁起便被父亲猥亵的小美想起纠缠15年的噩梦,不禁落泪。
这名变态父亲(46岁)具有大专学历,担任过模具工厂员工、公车司机,现无业。而遭父亲纠缠的女儿小美(化名,18岁)已是大一学生,她从3岁就被迫和父亲发生不正常关系,母亲发现后,在小美9岁时诉请离婚,带走小美改嫁他人。但兽父仍藉故约她外出,强迫小美与他发生亲密行为。
小美向警方说,父亲有一个小房间有很多A片,他趁妈妈不在时拉她进房,对其进行猥亵。父亲还将不明体液装在小杯子里要她喝掉,并说父女是前世情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爱爸爸的表现。”事后,父亲总告诉她不能向母亲说,不然母亲会生病死掉,会破坏这个家。小美说,月前她返家收拾行李,父亲知道他交男友,竟对她下跪说:“嫁给我吧!”她看到桌上有一封求婚信,还有一只用500元纸钞摺的小戒指。小美被父亲说的话吓傻,崩溃大喊,没想到父亲竟说:“如果我们排除父女关系呢?”小美当场无言,转身要走却被拉住,父亲凑上脸吻她,还用手摸下体。小美此后每晚都做噩梦,哭喊:“爸爸不要,不要再逼我。”经母亲追问才泣诉这15年来父亲所作所为,于是报警揭父兽行。图为兽父向女求婚示意图。
任丘市粱召镇前王仙庄村发生一起亲生父亲性侵自己女儿的强奸案,而这起强奸案持续了整整四年之久,其女儿还为其生下孩子,但孩子多病,出生三个月就死掉了。据受害人刘某回忆,兽父一共强奸她多达100多次,首次强奸是在自己的土炕上,一直未报警是怕自己的妹妹也遭自己父亲性侵。
父亲疯狂性侵女儿四年,这是多么可怕!强奸多达100多次,这样的父亲简直禽兽不如,为何女儿被性侵这么久不报警呢?竟然任由父亲疯狂蹂躏。原来是怕妹妹会遭父亲性侵,所以只能任由父亲强奸。据当事人回忆,在刘某16岁的时候,父亲刘某某在晚上八点多把她叫回家睡觉,谁知道一回到家后就觉得不对劲,家里空无一人,当她一进门,父亲就对其毛手毛脚,最后在自家的土炕上,禽兽父亲对女儿刘某实施第一次强奸。刘某曾将父亲强奸自己的事情告诉母亲,生气的母亲找父亲质问,却反而遭到毒打。自那以后,他们家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管这事了。
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合议庭经过庭审、合议 后作出了判决,支持了申请人铜山区民政局的申请,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王某对女儿小玲(化名)的监护权,指定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为小玲的监护人。据了解,该案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典型案例。
2004 年10月出生的女童小玲,有肢体和智力缺陷。在小玲不到2岁时,父亲邵某独自带女儿回徐州市铜山区生活。母亲则后来另外组建了家庭,并生了孩子。小玲遂由 爷爷奶奶照顾,但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由邵某抚养。2013年间,邵某多次强奸、猥亵并毒打孩子。2014年10月,铜山区法院以被告人邵某犯强奸罪、猥 亵儿童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小玲的母亲王某对小玲一直未尽抚养义务。小玲在铜山也无其他亲属。
2013 年6月,南京江宁区两名女童因无人照顾而饿死家中。为不让悲剧重演,铜山区相关部门积极介入了对女童权益保护的后续司法程序。担任该案审判长的铜山区法院 院长王牧介绍,撤销亲生父母的监护权,是目前司法实践中鲜有案例。法院在受理本案后,依据民政局的申请,指定张女士为未成年人小玲的临时照料人。法院经过 合议后作出判决,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王某对小玲的监护权,指定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为小玲的监护人。由于该案适用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一审终审,因此判决立即生效。
张某(化名)趁妻子不在家,多次强奸亲生女儿,从女儿12岁起长达10年。即使在女儿上大学与男友交往后,张某仍纠缠不休。女儿最终将此事告诉母亲,母女俩到公安机关报案。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
现年55岁的张某具有大学文化程度,他第一次强奸亲生女儿时,女儿年仅12岁。当晚,张某趁妻子不在家,弄醒熟睡的女儿实施强奸。事发后,女儿因为年龄小,平时经常遭到父亲的体罚甚至殴打,且感觉母亲在家中也没什么地位,她认为就算把事情说出来,母亲也帮不了自己,就忍气吞声没敢告诉母亲。
所谓“虎毒不食子”,但这一幕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16岁女孩小梅(化名)身上。8月3日深夜,小梅被父亲易红桥在白云区萧岗当街暴打,引发市民围观。广州日报记者介入后发现,表面上,小梅被打是因在对面发廊里吃了一块鸭脖;其实,真相是她爆出已被父亲猥亵多年,还曾一度逃跑至张家界,但被抓回。
随后,广州日报记者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广州日报记者的连夜帮助下,小梅已联系上律师和社工组织,已得到安全庇护。白云警方介绍,易红桥供认了其猥亵女儿的事实,目前已以涉嫌猥亵妇女罪被刑事拘留。
父亲强暴11岁女儿134次,沦为性奴遭疯狂蹂躏。近日,父亲强暴11岁女儿134次引来网友的关注,网友们看到这个也纷纷称道:果真是禽兽不如啊,对亲生女儿都能干出这种事情来。据悉,台北巿1名父亲被控从女儿11岁起,为满足自己性欲,在住处房间、厕所、后院性侵女儿6年,达134次。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这名父亲18年徒刑。
这名父亲简直太无耻了,竟然强暴自己的女儿长达6年之久,可怜女儿沦为性奴遭禽兽父亲疯狂蹂躏。强奸本来就是老太婆喝稀饭——无耻(齿)下流,强奸幼女尤其罪孽深重,强奸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女儿更是猪狗不如、罪恶滔天。可怕的是,强奸亲生女儿这种乱伦的罪恶竟然不是个案,竟然屡见不鲜,百度‘强奸亲生女儿’,可以搜索到80万条结果。可恨的是,如此可耻的罪孽竟然往往判得不重,百度‘强奸亲生女儿判刑’,大多数判了8、9年,很少10年以上的,更别说枪毙的,08年安徽一女12岁起就遭遇亲生父亲的强奸,长达6年,竟然只判5年。‘秀才江湖’殊为不解,法律明文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强奸幼女尚且罪加一等,罪犯不仅仅强奸幼女,而且强奸亲生女儿,而且长期强奸,难道不应该罪加一等吗?为什么不对强奸亲生女儿的猪狗行为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