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上海二审胜诉 SM公司所谓“专属经纪权”不成立
日前,黄子韬再度胜诉,韩国SM公司起诉黄子韬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专属经纪权”一案二审再度被法院驳回。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构成侵权,维持原判,审判结果立即生效。
“专属经纪权”在中国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SM公司企图用阴谋和手段赢得官司,而黄子韬的诉求有理有据,中国法院也在一审时连续两次全面驳回了SM的诉讼请求!相信公正会迟到却永远不会缺席。黄子韬律师也表示:“对于案件的结果在我们预料之中,我们始终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审理定会保护艺人及与艺人有代言合作关系的市场主体的各项合法权利。”
审判照片截图
据悉,黄子韬因2015年代言了某品牌食品被韩国SM公司诉其以及该食品公司侵害了SM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一审时法院认定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构成侵权,驳回其诉讼请求。败诉后,韩国SM方因不满一审判决再度提起上诉。8月17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黄子韬方律师和该食品公司代理律师均到庭参加了法庭审理,并如实阐述了合法正当行使自身权利的事实。11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