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爸收购娱乐公司进军娱乐圈?黄子韬败诉SM公司称绝不接受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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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黄子韬 新浪娱乐讯 韩国男团EXO的原成员黄子韬今日在与SM娱乐公司的解约诉讼中再次败诉. 黄子韬在2015年4月退出EXO组合,同一年8月他以自己和经纪公司签订的所属协议在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公平条约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处自己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而SM娱乐公司则表示他们与黄子韬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公正交易委员会颁布的标准签订的,并不存在任何不公正之处. 此案一审判决在今年4月进行,黄子韬被判败诉,负责案件的法官表示,考虑到黄子韬的海外活动,协议10年的有效期还是比较合理的,而EXO

黄子韬

新浪娱乐讯 韩国男团EXO的原成员黄子韬今日在与SM娱乐公司的解约诉讼中再次败诉。

黄子韬在2015年4月退出EXO组合,同一年8月他以自己和经纪公司签订的所属协议在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公平条约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处自己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而SM娱乐公司则表示他们与黄子韬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公正交易委员会颁布的标准签订的,并不存在任何不公正之处。

此案一审判决在今年4月进行,黄子韬被判败诉,负责案件的法官表示,考虑到黄子韬的海外活动,协议10年的有效期还是比较合理的,而EXO活动初期因为收入不是很多,曾有过收入分配未按时进行的情况,但当时黄子韬未对此提出异议,因此现在他以此为依据要求解约缺乏合理性。

黄子韬在一审败诉后提出了上诉,但负责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在今天的宣判中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使黄子韬再次败诉。EXO另外两名中国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在黄子韬之前提出了解约诉讼,但因为两人接受了法院提出了和解建议,他们与SM公司的诉讼已在去年6月终结。

对此,黄子韬工作室回应称:“对于今日韩国法院做出的二审不公平判决,我们不能认可,绝不接受。韩国是三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并不会生效,同时我们也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继续上诉维权!同时,截至目前,SM在我国境内起诉黄子韬侵权的有关案件均以败诉收场,北京、上海两地法院的判决更加证实了SM公司一直所主张的所谓专属经纪权在中国法律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无法得到中国法院的支持。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任何阴谋都会落空!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