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医学会副会长误将男婴截指 被求偿数十万港币

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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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陈以诚医生遭截指男婴父母入禀法院索赔.原告两夫妇称因事件而分别患适应障碍及抑郁,妻常回想事件并哭泣,夫更怕家里再出现紧急事情,不敢远离寓所工作.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原告为男婴父母罗耀伟及林宝仪(均为译音),答辩人陈以诚没到庭.原告指陈于二○○九年八月十日至二十一日,为儿子罗贤宝(译音)右手手指割伤医治时疏忽,致儿子须于同年九月三十日接受截肢手术,事件令二人精神紧张,要求赔偿.二人没透露索偿金额.原告代表律师指,男婴父母因事件受到两次打击,先于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在陈的诊所替儿子拆除绷带时

陈以诚医生遭截指男婴父母入禀法院索赔。

原告两夫妇称因事件而分别患适应障碍及抑郁,妻常回想事件并哭泣,夫更怕家里再出现紧急事情,不敢远离寓所工作。

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原告为男婴父母罗耀伟及林宝仪(均为译音),答辩人陈以诚没到庭。原告指陈于二○○九年八月十日至二十一日,为儿子罗贤宝(译音)右手手指割伤医治时疏忽,致儿子须于同年九月三十日接受截肢手术,事件令二人精神紧张,要求赔偿。二人没透露索偿金额。

原告代表律师指,男婴父母因事件受到两次打击,先于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在陈的诊所替儿子拆除绷带时,发现儿子手指发黑而感震惊及不知所措。同年九月三十日又须作痛苦决定,让儿子截肢。两次打击使夫妇二人分别患适应障碍及抑郁,不时担心儿子截肢会遭人嘲笑,担忧儿子未来受影响。

早前代儿索偿获51万港币

事件影响夫妇日常及社交生活,男事主甚至因怕家里出现紧急事情,不敢远离马鞍山寓所工作,并为事件感自责,瘦了约二十磅。女事主同样为照顾儿子而不外出,常回想事件并哭泣,令她食欲不振且容易惊醒。

林供称儿子现读小一,做功课时常因拿笔不能太久而要休息,食饭时亦不愿用筷子,常被同学问及手指情况。她得悉后“觉得不开心”,但尽量不会在儿子面前表现出来,希望鼓励他。惟她独处时常想起事件,“觉得好不公平”。事发后她常到儿子学校,好紧张儿子在学校会发生什么事情。

案件如今继续审理,陈一方将不会传召证人。男婴母亲于二○一○年代儿子入禀向陈索偿六百多万元,当时法官指索偿金额夸大,指两夫妇表现负面情绪会对儿子造成不良影响,终只下令赔偿三十一万。林上诉后赔偿额加至五十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