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奇谭:谢天谢地谢亚龙 信神信鬼信兰成
最近几天,吴冠希这个名字彻底火了。其实,作者在第一次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有些耳熟,眼睛里仿佛又浮现出了许多不应该有的错觉与画面。假如把这位上海东方俱乐部的新援与香港著名影星谢霆锋硬要扯上点儿什么关系的话,好像他们之间确实有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最明显的,都在年少时因为种种原因与自己的东家签订了诸如卖身契一般的长期合约,或者更惨的,当你只想安下心来好好做自己应该做并且喜欢做的事情时,却发现总有人在千方百计的扯你的后腿,甚至乐于看到你的挣扎与失败。如果这个人又恰巧是你以前的兄弟或好朋友,天哪,这简直就再好不过了。
你没看错。当我们忍辱负重的篮协还在积极奔走劝说大家顾全大局时,作者已经把吴冠希算作上海东方队的一名球员了。即便如北京奥神队所说,吴冠希有违约行为在先,那么,开除他或者去法院起诉他是你的自由,而七个月不发工资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的。
倘若,本次事件开了先例,让北京奥神队以这样荒唐可笑的理由与做法得逞,那么,中国职业球员的利益将彻底无法保障,中国篮球二十年职业化的道路便可彻底宣告失败。所以,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篮协在11月6日晚发出的那一纸公告都让人觉得不知所云。
一个不敢负责任的组织者,要尔何用?一个没事儿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事儿的时候立即变成缩头乌龟的组织者,要尔何用?调解可以,裁决可以,13年前,马健与奥神队的官司一打两年,最终证明奥神队提供给篮协的合同是东拼西凑的虚假合同,可是,这两年里,正处于球员黄金时期的运动员却面临无球可打的窘境。
为什么说运动员打不起合同官司?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恐怕没人能够比他们的理解更深入更透彻了。
中国篮球职业化将近二十个年头,北京奥神队始终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只是,大浪淘沙始见金,如今的奥神已经不再是风光无限的CBA联赛前四名,作为曾经的参与者,如今的旁观者,别把自己真的变成“幽灵”或“神经”就好。那些十多年前在“小黑屋”里炮制出来的所谓的“合同”们,作者在这里替那些和作者有相同想法的人对你们说一句:我谢谢你了。
再来看看整件事情。北京奥神队七个月不发工资事情清楚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员有权在此情况下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北京首钢队与北京奥神队的买卖纠纷,说到底就是北京奥神将一名已经在自己俱乐部的球员出售给了首钢队。
如果首钢队认为不满意,应该起诉北京奥神,整件事情都与已经恢复自由身的吴冠希无关。至于吴冠希在奥神队拖欠工资之前是不是有违约行为,与吴冠希现在的归属和能不能上场根本没有丝毫关系。何况,最新一版的《中国篮协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俱乐部、篮球队一经中国篮协批准退出注册、其所属教练员和运动员便自动获得自由球员的身份,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可自主选择新的俱乐部。
事到如今,各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然而,球员终归是这其中最弱势的个体。现在,我们再看上海东方俱乐部写给那名直接通知吴冠希不能出场的篮协官员的公开信,里面的语句依然令人振聋发聩:您为奥神保驾护航,可谓殚精竭虑,尽心尽职。但作为中国篮协官员,您是否应该首先对己的核心资源——CBA联赛的成员负责呢?是否应该首先保障CBA投资人的利益呢?
冠希加油!冠希不哭!事情一天不解决,我们都是吴冠希!
看到这儿,可能会有人问我,全篇没提足球圈儿的事儿,为什么要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我说,这篇文章的题目,我就是要这么起。不知道如今正在铁窗里迁延日月的前谢大主席还能不能想起这句经典的话?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恐怕再也没机会看到他那最著名的“叉腰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