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酒店办婚宴 却遭遇丧宴同时进行拒付餐费

2017-10-3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一楼大厅在热热闹闹地办婚宴,地下室和二楼却在办丧宴.喜宴与丧宴放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段举办,新人家人找酒店讨说法,酒店却不以为然,办喜事的一家人恼了,拒不支付餐费.酒店一纸诉状将新人一家告到法院.12月8日,记者从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民二庭获悉,该院经调查认为,酒店因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违背最起码的公序良俗,给新婚夫妇及其家人造成了精神损害,应适当减少餐费.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酒店减少3574元餐费,并向新婚夫妇全家道歉.12月5日,当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案情2013年11月9日,张燕(化

一楼大厅在热热闹闹地办婚宴,地下室和二楼却在办丧宴。喜宴与丧宴放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段举办,新人家人找酒店讨说法,酒店却不以为然,办喜事的一家人恼了,拒不支付餐费。

酒店一纸诉状将新人一家告到法院。12月8日,记者从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民二庭获悉,该院经调查认为,酒店因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违背最起码的公序良俗,给新婚夫妇及其家人造成了精神损害,应适当减少餐费。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酒店减少3574元餐费,并向新婚夫妇全家道歉。12月5日,当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案情

2013年11月9日,张燕(化名)的父亲在奎屯市区一家酒店为女儿、女婿订了一场回门宴,并交了500元订金。双方约定,婚宴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全部餐饮费。今年9月21日,回门宴如期举行。张老先生在婚宴的前一周又专程去了一趟酒店,落实回门宴有无差错。得知一切正常后,张老先生高兴地回去了。

婚宴当天,现场一派喜气洋洋的气氛。不料,中午时分,在婚宴即将开始前,婚宴大厅却来了两拨参加两家丧宴的人,他们胳膊上戴着黑纱,个个脸色凝重,被酒店分别安排在地下室和二楼进餐。参加婚宴和参加丧宴的人进进出出混杂在一起,参加丧宴的人打破了婚宴的喜庆气氛,显得异常扎眼。

这让参加婚宴的宾朋十分不满:“酒店怎么能把丧宴与喜宴放在一起?”老丈人张老先生又气又急,只能暂且忍气吞声安抚宾朋。婚宴在尴尬不和谐的气氛下完成。

送走客人后,张老先生径直找到酒店负责人讨说法,要求酒店赔礼道歉,但酒店老板拒不认错,认为来的都是客。这激怒了张老先生一家人,一气之下他们拒不结算餐费。双方的争执引来了民警,虽经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

裁判

几天后,酒店以张老先生为被告、起诉索要婚宴餐饮费用11574元。张老先生则以酒店侵犯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同一酒店同时举办婚丧宴,违背了公序良俗伤害其尊严、感情进行抗辩。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法庭对他们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

法院调查认为,双方有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又属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张老先生作为消费者,在接受酒店提供的餐饮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酒店作为经营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遵守当地的公序良俗。实际履行中,酒店婚宴丧宴同时办,其提供的服务存有瑕疵,为此,应酌减酒店应当收取的餐费。